問:深圳市2015年招考公務員違反考試紀律的將如何處理?
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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