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wǎng)網(wǎng)校上線了!
網(wǎng)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為促進我校藝術教育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規(guī)定,我校2015年將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項目及計劃
(一)招生計劃:47人
(二)招生項目:管樂、弦樂、打擊樂等項目,詳見附件。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要求,具有一定藝術特長水平的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加2015年全國普通高考的理科考生,以及我校安排有文科招生計劃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文科考生。2015年我校擬在北京市、河北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四川省、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重慶市、陜西省、福建省、云南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投放文科招生計劃。
(二)思想品德優(yōu)秀、藝術特長突出、綜合素質全面、學習成績優(yōu)良、身體健康。
(三)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統(tǒng)一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則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的省級統(tǒng)一測試合格證書。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
1.每個考生只允許申報一項特長,沒有列入招生計劃的項目不接受報名申請。
2.有意報考的考生請登陸“華中科技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在線報名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我校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補報名。網(wǎng)上報名截止時間為2015年1月20日24:00。
3.考生須于2015年1月22日(以收件日時間為準)前,將報名材料寄至我校。學生所遞交的報名材料一律不退還。
通訊地址:武漢市洪山區(qū)珞喻路1037號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藝術團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組(收)。郵編:430074。
4.報名材料包括:
(1)《華中科技大學2015年藝術特長生申請表》,此表經(jīng)由網(wǎng)上報名后打印獲取,由申請人所在中學填寫相關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
(2)考生所獲特長專業(yè)最高等級證書、高中以來參加各種藝術活動獲獎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復印件;
(4)高中成績單及排名并加蓋學校公章;
(5)考生特長項目的錄像實況,要求錄制一個完整的作品。
要求:錄像(光盤)需制作成DVD數(shù)據(jù)盤,需使用一個機位全景錄制,不得有剪輯,聲音和圖像需同期錄制。錄像(光盤)封面上需標注“報名序號、考生姓名、報考項目、作品名稱”等信息。
(注:打印、復印材料要求規(guī)格均為A4幅面紙張)
(二)資格審核和初試
1.學校組織專家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和初試。初試采取觀看考生報送的特長項目錄像的形式進行。
2.專家根據(jù)資格審核和初試情況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入圍復試的考生名單和復試有關事宜將于2015年1月26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考生可使用報名序號和自行設定的密碼登錄查詢。
(三)復試(藝術專項現(xiàn)場測試)
1.我校2015年僅在本校設立藝術專項測試考點。
2.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在2015年1月30日12:00前通過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在線報名系統(tǒng)繳納復試報名費、打印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高中階段學生證、準考證、獲獎證書原件辦理復試報到手續(xù)。
3.復試安排(相關細節(jié)另行通知)
復試時間:2015年1月31日9:30開始(將根據(jù)考生數(shù)量調整考試結束時間)
復試報到地點:華中科技大學國際交流中心六號樓
復試測試地點:華中科技大學西八樓大學生藝術團
4.復試測試辦法及要求
學校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考生進行藝術專項測試。具體各類項目測試要求如下:
項目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備注 |
管弦 | 自備練習曲、器樂作品各一首(演奏總時間不超過6分鐘) | 視奏(五線譜);基本練習 | 不要伴奏 |
打擊樂 | |||
豎琴 | |||
鋼琴 | |||
聲樂(限美聲唱法) | 自備作品(藝術歌曲或歌劇選段)兩首(演唱總時間不超過6分鐘) | 視唱(五線譜);練聲 | 使用鋼琴伴奏或伴奏帶 |
注:科目一由主考評委決定演唱(演奏、表演)長短;科目二由考生臨時抽題測試。考生的復試測試成績?yōu)榭颇恳弧?0%+科目二×20%。
5.測試工作結束后,我校將根據(jù)藝術團建隊需要和考生復試測試成績,確定預錄取資格名單,并于2015年3月中旬在我校本科生招生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忌傻顷懳倚1究普猩畔⒕W(wǎng)在線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我校將不再發(fā)放成績書面通知及等級證書。
四、錄取
(一)對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實行簽約制。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給予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不同程度的降分優(yōu)惠。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登陸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在線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華中科技大學2015年藝術特長生協(xié)議書》,考生及家長簽字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郵寄我校大學生藝術團。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我校未收到考生回執(zhí),視為考生自動放棄,缺額不補。
(二)獲得預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2015年6月25日-6月30日,登錄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在線報名系統(tǒng),反饋高考成績與志愿并打印紙質反饋表,考生及家長簽字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郵寄我校大學生藝術團。所報的專業(yè)應為我校在考生所在?。ㄗ灾螀^(qū)、直轄市)有招生計劃的專業(yè)。預備生未按要求反饋的,視為自動放棄,缺額不補。
(三)藝術特長生進校后,須按學校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藝術團的訓練和演出,按照《華中科技大學藝術特長生和高水平運動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接受學校管理。
(四)若教育部2015年的藝術特長生招生規(guī)定有變化,則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工作機制
(一)學校學生工作處負責藝術特長生的選拔錄取工作,堅持做到標準剛性化、程序規(guī)范化、辦法公開化、結果公示化。
(二)學校監(jiān)察處對藝術特長生的專項測試及錄取工作實施監(jiān)督。
(三)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他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jīng)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
六、其他事項
(一)聯(lián)系方式
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藝術團
咨詢電話:027-87542159,027-87542596,027-87556584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電子郵箱: yishutuan@mail.hust.edu.cn
(二)考生如果直接遞交材料,請送至華中科技大學西八樓二樓大學生藝術團學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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