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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wǎng)絡培訓輔導。
音樂學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能演奏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掌握中國民族音樂和中外音樂史的基本知識,具備較好的文字寫作能力。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命題寫作 | 議論文體,字數(shù)1500字左右,時間2小時。 |
音樂學技能和口試 | 1、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樂器自備),自選曲目1首(練習曲、樂曲均可) | |
2、現(xiàn)場抽條模唱音樂作品1段 | ||
3、針對考生撰寫的命題寫作,提出問題,進行討論 | ||
二 試 | 音樂學基礎知識 | 1、民族音樂常識 |
2、中外音樂史常識 | ||
時間合計2.5小時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參考書目:
1、《中國傳統(tǒng)音樂基礎》,姚藝君、李月紅、桑海波、陳爽、趙曉楠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13年版
2、《中國傳統(tǒng)音樂基礎知識100問》,姚藝君、李月紅、桑海波、陳爽、趙曉楠編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11年版
3、《中國音樂詞典》及其《續(xù)編》,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4、《中國古代音樂史簡編》,夏野著,上海音樂出版社,1989年版
5、《中國近現(xiàn)代音樂史(第三次修訂版)》,汪毓和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09年版
6、《西方音樂史教程》,李秀軍著,上海音樂出版社,2013年版
音樂科技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兼?zhèn)湟魳放c科技素養(yǎng),動手能力較強,具創(chuàng)新意識。音樂聲學/樂器學/錄音與擴聲專業(yè)方向,要求考生掌握樂器與音樂聲學一般性常識;具備命題寫作能力;對音樂音響具較敏銳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種樂器;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電子音樂制作專業(yè)方向,要求考生掌握音樂聲學一般性常識;具備一定歌曲或器樂曲創(chuàng)作能力;對音樂音響具較敏銳感受性;至少能演奏一種樂器;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
考試安排 | 考場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試 | 音樂聲學/ 樂器學/ 錄音與擴聲 | 樂器與音樂聲學基礎/命題寫作 | 1、樂器與音樂聲學常識(筆試:題型為選擇填空),時間2小時 2、命題寫作,字數(shù)1000-1200字,時間3小時 |
電子音樂制作 | 樂器與音樂聲學基礎/音樂聽辨制作 | 1、樂器與音樂聲學常識(同音樂聲學/樂器學/錄音與擴聲),時間2小時 2、上機聽辨并記錄指定樂曲,按要求用MIDI格式1制作出所聽樂曲,并提交工程文件,時間3小時 | |
二試 | 音樂聲學/ 樂器學/ 錄音與擴聲 | 音樂綜合素質 | 1、音樂音響聽辨(考察學生綜合聽覺能力),時間2小時 2、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除鋼琴外,樂器自備),自選曲目2首(練習曲、樂曲均可),現(xiàn)場抽選1首演奏,時間15分鐘以內 3、就一試中的命題寫作內容回答相關提問,時間15分鐘以內 4、現(xiàn)場按圖組裝樂器或音樂裝置,時間15分鐘 |
電子音樂制作 | 音樂綜合素質 | 1、上機樂曲創(chuàng)作。根據(jù)給定主題動機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視片段創(chuàng)作音樂,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簡介(TXT文本格式),時間3小時 2、演奏鋼琴或其它樂器(出鋼琴外,樂器自備),自選曲目2首(練習曲、樂曲均可),現(xiàn)場抽選1首演奏,亦可自彈自唱,時間15分鐘以內 3、就一試中上機創(chuàng)作的音樂作品回答相關問題,時間15分鐘以內 4、現(xiàn)場按圖組裝樂器或音樂裝置,時間15分鐘 | |
三試 | 音樂聲學/ 樂器學/ 錄音與擴聲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電子音樂制作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注:1、電子音樂制作專業(yè)上機軟硬件配置
硬件:鍵盤、音源(YAMAHA S03 XG標準)
音序軟件:Cubase、Nuendo、Sonar任選
監(jiān)聽耳機:Sony MDR-7506
2、音樂聲學及MIDI常識參考用書
《音的歷程——現(xiàn)代音樂聲學導論》,韓寶強著,中國文聯(lián)出版社2003
《MIDI全攻略——技術理論與實踐》,程伊兵著,金版電子出版公司
音樂教育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掌握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等表演技能;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及較高的文化素質;明確音樂教育專業(yè)培養(yǎng)的是全面發(fā)展的復合型音樂教師??忌筛鶕?jù)自己的音樂技能特長情況,在下列三個考場中選擇其中之一參加考試(報名確認后不得更改),并根據(jù)各考場的要求,填寫一試、二試曲目,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進入二試后須提交有關音樂的文章1篇(除詩歌外,文體不限)。
專業(yè)方向 | 考試安排 | 考場號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音樂教育 | 一 試 | 考場一 | 器樂 | 1、器樂作品1首(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器自備) |
聲樂 | 2、聲樂作品1首 | |||
考場二 | 聲樂 | 聲樂作品2首(中外作品各1首) | ||
考場三 | 鋼琴 | 鋼琴作品2首 | ||
1、練習曲1首(車爾尼740或以上程度) | ||||
2、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前奏曲、賦格) | ||||
二 試 | 考場一 | 器樂 | 1、器樂作品1首(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器自備) | |
聲樂 | 2、聲樂作品1首 | |||
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行提問 | ||||
考場二 | 聲樂 | 聲樂曲目2首(中外作品各1首) | ||
器樂 | 器樂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紙鰝溆袖撉?,其他樂器自備) | |||
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行提問 | ||||
考場三 | 鋼琴 | 鋼琴曲目2首(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樂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 | ||
聲樂 | 聲樂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 |||
3、針對考生提交的文章進行提問。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藝術管理專業(yè)要求:
考生須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和良好的寫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技能。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文化綜合素質 | 語文、數(shù)學、音樂基礎知識綜合試卷(內容限中學語文、數(shù)學、音樂藝術教材),時間3小時 |
二 試 | 命題寫作 | 1600字以上,時間3小時 |
三 試 | 綜合素質 | 1、演唱歌曲或演奏樂器(考場備有鋼琴,其他樂器自備),自選曲目2首(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2、音樂作品理解(聽辨) 3、綜合素質考查(口試) |
作 曲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具有使用五線譜創(chuàng)作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和多聲部器樂作品的能力;熟練地掌握和聲學、樂理、視唱練耳方面的基礎知識;演奏鋼琴應達到車爾尼740以上水平。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作 曲 | A. 聲樂作曲 B. 器樂作曲 |
和聲寫作 | 近關系轉調以內及和弦外音技術 | |
二 試 | 音樂綜合素質 | 1、演奏鋼琴或其他樂器(出鋼琴外,樂器自備),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2、鋼琴即興作曲(現(xiàn)場提供動機)或為歌曲即興伴奏 3、音樂作品理解(現(xiàn)場聽作品,談感想) 4、演唱民歌、戲曲或說唱選段1—2首 5、就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作品回答相關問題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樂理與視唱練耳(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演 唱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能完整地演唱簡章要求的聲樂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現(xiàn)力;嗓音條件、發(fā)聲器官符合聲樂學習要求;身材勻稱、五官端正;口齒清楚、普通話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質;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另考生考試曲目現(xiàn)場確認時必須確定,現(xiàn)場確認后不允許更改。
民族唱法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聲樂歌曲曲目4首。4首作品分別在一試演唱1首、二試演唱1首、三試演唱2首,不能重復。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演唱歌曲 | 自選作品1首 |
二 試 | 演唱歌曲 | 中國聲樂作品1首 |
三 試 | 演唱歌曲 | 1.傳統(tǒng)民歌或改編民歌作品1首 2.自選中國聲樂作品1首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美聲唱法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4首,其中2首中國聲樂作品,2首外國聲樂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劇詠嘆調用原調演唱)。4首作品分別在一試演唱1首、二試演唱1首、三試演唱2首,不能重復。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演唱歌曲 | 自選作品1首 |
二 試 | 演唱歌曲 | 自選作品1首 |
三 試 | 演唱歌曲 | 1、 中國聲樂作品1首 2、 外國聲樂作品1首 |
表演 | 1、 朗誦(需背誦)詩歌、散文或寓言一段 2、 即興表演(考生自己準備,如未準備由評委命題) 3、 舞蹈模仿 |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中國樂器演奏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較好地掌握應試曲目的演奏風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對音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和視奏技能;身體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樂器演奏 |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至少3首,一試時從中自選演奏2首(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8分鐘)打擊樂器考生:中國大鼓、排鼓、小軍鼓、鍵盤打擊樂各演奏1首,考試應不少于其中三項并中西打擊樂兼顧,曲目自選 |
二 試 | 樂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復一試曲目1首,含演奏視奏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打擊樂器考生:應在中國大鼓、排鼓、小軍鼓、鍵盤打擊樂四種樂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種(包含一試未演奏樂器);曲目自選3首(可重復一試曲目1首)。鼓勵考生將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組合打擊樂器作為考試項目 |
2、視奏1條(五線譜兩個升降號之內)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鋼琴專業(yè)要求:
考生的鋼琴演奏經(jīng)過系統(tǒng)的演奏技能訓練,有一定的音樂素養(yǎng),對音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技能,具備專業(yè)學習鋼琴的身體條件??忌鷳趫竺麜r填報應試曲目5首,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鋼琴演奏 | 1、 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賦格) 2、 演奏技術性快速練習曲2首(2首練習曲連續(xù)彈奏,其中1首必須選自肖邦練習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選) |
二 試 | 鋼琴演奏 | 1、 演奏選自海頓、莫扎特或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1首 2、 演奏外國樂曲1首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電子管風琴專業(yè)要求:
考生的電子管風琴演奏經(jīng)過系統(tǒng)的演奏技能訓練,有一定的音樂素養(yǎng),對音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技能,具備專業(yè)學習電子管風琴的身體條件。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4首,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電子管風琴演奏 | 1、 復調作品1首 2、 練習曲1首或技巧性樂曲1首 |
二 試 | 電子管風琴演奏 | 大中型樂曲2首(風格不限)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管弦樂器演奏專業(yè)要求: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確;對音樂作品有較準確的詮釋能力,具備良好的專業(yè)視奏能力;掌握視唱練耳和樂理基本知識;身體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鼓勵考生背譜演奏。
注:一試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8分鐘;二試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小提琴 | 1、音階: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及琶音一條;三、六、八度雙音音階及分指八度、十度雙音音階各一條 |
2、練習曲:《克萊采爾》(含克萊采爾)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 | ||
3、樂曲:技巧性中小型樂曲一首或《巴赫無伴奏奏鳴曲及組曲》一首 | ||
中提琴 | 1、音階: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及琶音一條;三、六、八度雙音音階各一條 | |
2、練習曲:《克萊采爾》(含克萊采爾)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 | ||
3、樂曲:《巴赫無伴奏奏鳴曲及組曲》一首 | ||
大提琴 | 1、音階:四個八度單音音階及琶音一條;三、六、八度雙音音階各一條 | |
2、練習曲一首 | ||
3、無伴奏樂曲或技巧性練習曲一首 | ||
低音提琴 | 1、一條三個八度大調音階及琶音、分解和弦 | |
2、一條三個八度旋律小調音階及琶音、分解和弦 | ||
3、練習曲一首 | ||
4、無伴奏樂曲或技巧性練習曲一首 | ||
豎琴 | 1、自選大調或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四個八度)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 | ||
長笛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三度模進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雙簧管 | 1、自選大調或小調音階及琶音、三度模進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單簧管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三度模進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一首慢速練習曲和一首古典時期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或一首快速練習曲) | ||
巴松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三度模進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薩克斯管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圓號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小號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長號(次中音長號、低音長號)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大號 | 1、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用連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選練習曲兩首(一首慢、一首快) | ||
打擊樂 | 1、馬林巴或木琴:①自選大調和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②自選練習曲一首(二槌) 2、小軍鼓:①所有強弱的滾奏②自選練習曲兩首 3、定音鼓:①調音②所有強弱的滾奏③自選練習曲一首 | |
二 試 | 小提琴 | 1、練習曲:《帕克尼尼24首隨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復一試曲目) |
2、協(xié)奏曲:協(xié)奏曲的第一樂章及華彩 | ||
中提琴 | 1、練習曲:《克萊采爾》(含克萊采爾)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不得重復一試曲目) | |
2、協(xié)奏曲:協(xié)奏曲的第一樂章及華彩 | ||
大提琴 | 1、協(xié)奏曲的第一樂章及華彩 | |
2、中小型樂曲一首(也可選擇協(xié)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 ||
低音提琴 | 1、協(xié)奏曲或奏鳴曲一個樂章 | |
2、中小型樂曲一首(也可選擇協(xié)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 ||
豎琴 | 1、協(xié)奏曲或奏鳴曲一個樂章 | |
2、中小型樂曲一首(也可選擇協(xié)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 ||
長笛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雙簧管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單簧管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巴松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薩克斯管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圓號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小號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長號(次中音長號、低音長號)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大號 | 協(xié)奏曲一首(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或奏鳴曲一首(任選兩個樂章) | |
打擊樂 | 1、馬林巴或木琴:自選樂曲一首(四槌) 2、小軍鼓:自選樂曲或練習曲一首(練習曲不得重復一試曲目) 3、定音鼓:自選樂曲或練習曲一首(練習曲不得重復一試曲目)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指揮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能熟練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和視奏技能;有一定的和聲學知識;聽音、節(jié)奏感、音樂感和音樂記憶力良好;會演奏鋼琴并達到車爾尼練習曲740以上的水平。
注:鋼琴演奏時間合計一般不超過10分鐘。
合唱指揮 | ||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音樂綜合素質 | 1、鋼琴:演奏復調樂曲1首,大中型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變奏曲等)1首 |
2、聽音,視唱,雙聲部節(jié)奏視奏(考場抽選) | ||
3、演唱藝術歌曲1首 | ||
4、指揮1首合唱作品(須網(wǎng)上填報曲目名稱) | ||
二 試 | 和聲寫作 | 近關系轉調以內及和弦外音技術(同作曲專業(yè)方向)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
《樂理考試大綱》) | ||
樂隊指揮 | ||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音樂綜合素質 | 1、鋼琴:演奏復調樂曲1首,大中型樂曲(奏鳴曲快板樂章、變奏曲等)1首 |
2、聽音,視唱,雙聲部節(jié)奏視奏(考場抽選) | ||
3、演唱藝術歌曲或演奏器樂作品1首 | ||
4、指揮管弦樂曲1首或交響曲一個樂章(須網(wǎng)上填報曲目名稱) | ||
二 試 | 和聲寫作 | 近關系轉調以內及和弦外音技術(同作曲專業(yè)方向)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 |
《樂理考試大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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