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以及全國警務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警務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性培養(yǎng)方案(試行)》的精神和《云南警官學院招收攻讀警務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為圓滿完成我院警務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一)繼續(xù)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堅持科學選拔與規(guī)范復試,提高復試質量的原則。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
(四)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查基礎上,突出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差額復試原則。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最低復試控制線和學校招生計劃,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按照120%,確定各復試名單并組織復試。
二、復試面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主要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研究解決我院警務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批復試辦法和復試錄取名單,對復試結果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提出的質疑做出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部)、監(jiān)督組、體檢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我院研究生生源調劑、資格審查、體檢和錄取等組織協(xié)調工作。
按復試內容板塊及復試人數,組成若干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須指定一名專家任組長,另設秘書二名。復試面試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負責面試記錄、面試結果的登記、面試記錄表的收驗、上交等工作。
復試面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國家機密材料。試題命制、分裝、評卷、核分、登分、抽題、分組等環(huán)節(jié)都要做好保密工作,并認真做好記錄。
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面試現場巡視,加強對復試面試工作的指導。
三、復試面試內容及辦法
(一)復試面試內容
復試面試主要考核專業(yè)基礎知識、綜合素質及考生綜合應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具體內容及參考書目:
領域、研究方向 | 擬招人數 | 復試 | |||
035300警務碩士 | 30 | 綜合面試:公安管理、禁毒、偵查、反恐怖等專業(yè)知識 | |||
復試參考書目 | |||||
面試科目 | 參考書 | 出版社、出版時間 | 作 者 | ||
公安學 | 《公安管理學》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9年 | 郭寶 | ||
禁毒學 | 《毒品預防教程》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 | 駱寒青 | ||
《毒品公開查緝實訓教程》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 | 王建偉 | |||
《戒毒實務教程》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 | 梁晉云 | |||
《毒品檢驗與鑒定》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1年 | 張濤 | |||
偵查學 | 《毒品犯罪案件偵查》 | 群眾出版社2009年 | 張晶、祝衛(wèi)莉 | ||
《刑事案件偵查》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3年 | 任克勤、徐公社 | |||
反恐怖 | 《反恐怖對策》 | 群眾出版社2009年6月 | 郭寶 |
(二)復試形式
1、英語口語及聽力面試:
(1)復試面試學生用英語簡要介紹個人的基本情況和工作特點。
(2)英語復試考官用英語對相關問題用英語提問,考生用英語進行簡要回答。
(3)每位考生的英語復試時間安排在5~8分鐘內完成,考官當場給出“英語面試成績”(以100分為滿分)并計入復試總成績。
2、專業(yè)綜合面試:
(1)專業(yè)綜合課復試以面試方式進行。每生安排20~30分鐘時間進行。
(2)各復試面試小組成員要準備好面試題目,每組隨機問取考生2~3個題目,并要求其進行回答。
(3)由復試面試小組成員在每個考生的復試面試成績單上無記名打分,最終以平均分給出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
(四)復試總成績的計算
1、復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復試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英語面試成績按權重組成。
權重計算公式為:復試總成績(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取整)=初試總成績×50%+專業(yè)綜合面試成績40%+英語面試成績10%
3、對有特殊學術專長或具有突出培養(yǎng)潛質者,以及在科研或相關實踐中表現突出者,經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適當加分,計入復試成績,并由復試小組會議提交說明材料備查。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資格審查
(一)復試考生在參加復試之前一律要進行資格審查,并交驗以下材料:
1、《云南警官學院2015年攻讀警務專業(yè)碩士報考資格審查表》;
2、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人民警察證原件及復印件;
6、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
7、少數民族照顧上線參加復試的考生,除以上證件外,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和與少數民族地區(qū)工作單位簽訂的委托培養(yǎng)協(xié)議。
(二)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部具體組織實施,由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根據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查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復試通知書》、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士學位證書、人民警察證原件、體檢報告等,并收存其與身份證、人民警察證和學歷證書原件相符的復印件。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學院組織的復試。
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對患有重病、傳染病或精神病的考生不得錄取。
五、復試日程安排
復試面試時間 | 工作安排 | 地點 |
2015年4月10日 15:00-17:20 | 復試考生報到,并接受資格審查 | 研究生部(科技樓713室) |
2015年4月11日 8:30-12:30 14:00-18:00 | 英語口語復試 | 臨時通知 |
專業(yè)綜合復試 | 臨時通知 |
六、復試、錄取結果的公示、監(jiān)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2、實行監(jiān)督制度和巡視制度。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jiān)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復試結果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將及時對外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云南警官學院
2015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