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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yè)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發(fā)[2011]4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炎陵一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公立幼兒園教師60名,其中炎陵一中5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52名、公立幼兒園3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xiàn)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yè)高中1所,初級中學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9所,小學10所,公辦幼兒園16所。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件一)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炎陵一中教師5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52名、公立幼兒園教師3名。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附表一。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和公辦幼兒園招聘對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4年 6 月 17 日至1997年 6 月 17 日期間出生);炎陵一中招聘對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9年 6 月 17 日至1997年 6 月 17 日期間出生);
4、應聘人員應當承諾服從用人單位的統(tǒng)一分配崗位、遵守聘用合同約定,否則不予聘用;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五、發(fā)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過如下網(wǎng)站查閱,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株洲市政府門戶網(wǎng)(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zzldbz.gov.cn)、
炎陵黨建網(wǎng)(http://www.yldjw.com)、
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hnyanling.gov.cn)、
炎陵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ylrsks.gov.cn)。
各環(huán)節(jié)招聘信息在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和炎陵人事考試網(wǎng)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招考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六、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方式與時間: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 7月1日上午8︰00至 7月5日上午12:00,在此期間通過炎陵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ylrsks.gov.cn)完成報名。
2、網(wǎng)上資格初審時間:7月1日上午8︰00至7月5日下午17:30,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資格初審,考生對招考職位的專業(yè)、學歷、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炎陵縣教育局聯(lián)系。
3、打印準考證時間:完成報名并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15日 8:00至7月16日24:00在報名網(wǎng)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同放棄考試資格。
4、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時請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相關職位的報考條件,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對所報考單位的工作職責、性質、內容及所在區(qū)域條件等情況作適當必要了解,慎重、理性報考。
提交網(wǎng)上報名信息期間,未審核(未通過)人員可以修改自己的報考信息,也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網(wǎng)上報名結束或網(wǎng)上審核通過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報名信息和報考職位。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等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聘資格,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5、 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該崗位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shù)專業(yè)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所報崗位不能開考,又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申請可改報其他崗位。
七、考試及資格復核
考試采取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整個考試過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試卷總分數(shù)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部分職位需加試特長展示。
(1)筆試時間: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開始;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上通知地點為準;
(3)筆試內容:
a、高中階段測試內容主要包括:相應專業(yè)的高中學科內容占60%,大學學科階段占40%;
b、義務教育階段測試內容主要包括:相應專業(yè)的高中學科內容占60%,初中對應學科占30%,大學學科階段占10%;
c、幼師測試內容主要包括:《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學前教育理論占80%,大學學科階段占20%。
(4)特長展示
幼師、音樂、美術和體育教師職位需加試特長展示,測試時間:2015年7月20日,測試地點另行通知,測試內容:美術職位:第一項靜物素描(120分鐘完成);第二項中國畫、毛筆書法、手工制作 (由考生在上三項中自選一項,90分鐘內完成);以上兩項各占50%。音樂職位:在聲樂、器樂、舞蹈中由考生自己任選一項為主項,在剩余兩項中另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體育職位:隊形、口令為主項,在田徑、球類二項中由考生自己任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幼師職位:在歌曲表演、舞蹈、簡筆畫中任選一項為主項,在剩余兩項中另選一項為副項;主項占成績的60%,副項占40%;特長展示所需的材料與工具自備。
2、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幼師、美術、音樂和體育職位按筆試成績×30%+特長展示成績×40%的筆試成績(折合)分職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審核名單,其它學科根據(jù)筆試成績分職位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資格審核人員,出現(xiàn)資格審核不合格的,按應聘同一職位筆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審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告,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核時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匹配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不能提供證書原件和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3、技能測試
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當場評分、統(tǒng)分并宣布成績。
(1)技能測試內容:技能測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說課內容為相應專業(yè)現(xiàn)行教材。具體內容由考生在考前40分鐘抽簽決定,測試時間為10分鐘。
(2)測試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告。
4、成績合成:
(1)幼師、音樂、體育和美術教師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30%+特長展示成績×40%)+技能測試成績×30%
(2)其它教師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技能測試成績×50%
所有職位所有成績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后不再保留。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但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確定入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筆試折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1、體檢:入圍體檢對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標準,體檢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人社局指定醫(yī)院進行。
2、考察: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出現(xiàn)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九、公示
根據(jù)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wǎ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炎陵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炎陵人事考試網(wǎng)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炎陵縣教育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的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手續(xù)。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
0731-22036202(炎陵縣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
0731-28681082(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0731-22979560(炎陵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0731-22371005 (炎陵縣監(jiān)察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炎陵縣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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