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東川區(qū)金融辦二〇一一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東川區(qū)金融工作辦公室于2008年11月12日掛牌成立,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綜合協(xié)調全區(qū)金融工作,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guī),落實省、市政府關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宏觀管理全區(qū)金融業(yè),防范、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規(guī)范金融秩序,維護地方金融穩(wěn)定,加強銀、政、企的聯(lián)系,搭建良好的互動平臺和信息資源共享平臺。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招聘條件 |
昆明市東川區(qū)金融辦 | 管理崗位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經濟類專業(yè) | |
專業(yè)技術崗位 | 1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會計與金融、財務管理、國際金融 |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會計與金融、財務管理、國際金融等經濟類專業(yè)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5月16日至5月27 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2:30—5: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東川區(qū)財政局辦公室(東川區(qū)桂苑街39號)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戶籍證明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5、聯(lián)系人:夏愫屹 聯(lián)系電話:0871—2122585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辦理。
(2)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崗位應與所學專業(yè)相對應,同時填寫《2011年昆明市東川區(qū)金融辦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2011年畢業(yè)的學生未拿到畢業(yè)證的需填寫承諾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東川區(qū)財政局辦公室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時間:2011年6月16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點:昆明市東川區(qū)財政局辦公室(東川區(qū)桂苑街39號)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筆試為閉卷考,內容為會計與金融、財務管理、國際金融等相關專業(yè)知識。
3、考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上午,考試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考試方式、內容
考試以現場問答的方式,對考生的語言能力、綜合能力及相關業(yè)務知識等能力進行測試。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當場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在公布筆試成績時通知。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1.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并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開考前15分鐘提前進入考場。
2.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均為原件),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接受工作人員的統(tǒng)一封閉管理。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及體檢由東川區(qū)財政局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行業(yè)和崗位特點確定。
(二)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東川區(qū)財政局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一)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本簡章由東川區(qū)財政局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紀檢監(jiān)察部門:0871—2122555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2138554
昆明市東川區(qū)財政局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