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
(云南考區(qū))有關工作的通知
云旅發(fā)〔2015〕108號
各州、市旅游委(局),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
根據(jù)《導游人員管理條例》、《云南省導游人員考試管理辦法》和國家旅游局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采用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選拔的方式進行,凡年滿十八周歲,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名,具體要求為:
(一)遵守憲法、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具有高級中學或中等專業(yè)學校以上學歷;
(三)無違法、違紀和不良行為記錄;
(四)身體健康,具有擔任導游員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五)已取得導游人員資格證書,擬申請報考其它語種的導游員,須報名加試所報考語種的“現(xiàn)場模擬導游考試”;
(六)在其它?。ㄊ校?、自治區(qū)取得導游員資格證書,擬申請在云南省各州、市領取導游證(IC卡)的導游員,須報名參加原報考語種“現(xiàn)場模擬導游考試”,考試通過方可申請辦理導游證(IC卡);
(七)因未參加年檢需要復證的考生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報名參加“旅游法規(guī)”及原語種“現(xiàn)場模擬導游”考試;
(八)2014年度參加考試且部分科目未通過的考生,保留合格科目成績,只需報考未通過考試科目。
二、報名方式
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信息采集、資格審查在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和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進行。
(一)網上報名:請考生于2015年6月20日—8月30日登錄云南旅游電子政務網(http://www.ynta.gov.cn/ )查看《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須知》,并上網在政務大廳欄目點擊進入“導游考試報名”,按要求注冊和填寫《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表》或《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加試報名表》進行預報名。2015年新報名的考生,點擊新考預報名鏈接;2015年復考考生,點擊復考預報名鏈接;已取得導游資格證,需進行年檢復證考試的考生,請點擊復證預報名鏈接;已取得導游資格證,需申報第二語種的考生,請點擊加試預報名鏈接;由其他省、市、自治區(qū)轉籍進入云南省的考生,請點擊轉籍預報名鏈接進行網上預報名。
(二)資格審查:考生所在州、市旅游行政部門對完成網上預報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并在《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表》、《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加試報名表》上加蓋旅游行政部門公章予以確認,上報省導考辦。
(三)信息采集
1.新考、復考考生須提交下載打印的《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上述證書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紅底證件照二張、網上繳費憑證;
2.加試、復證、轉籍考生須提交下載打印的《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加試報名表》、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導游資格證、年審合格證明原件及上述證書的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紅底證件照三張、網上繳費憑證;
3.請考生攜帶以上資料于2015年7月10日—9月20日期間到網上預報名的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認定資質的各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進行信息采集,辦理繳費、培訓、考務等相關手續(xù)。報考外語、加試、轉籍的考生,到云南省旅游培訓中心進行信息采集,辦理培訓、考務等相關手續(xù);報考年檢復證考試的考生,到導游證(IC卡)屬地管理的州、市旅游委(局)培訓中心進行信息采集,辦理培訓、考務等相關手續(xù)。
三、培訓及準考證領取
(一)培訓時間地點
按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各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通知的培訓時間考生按照需求參加考前培訓。
(二)培訓地點
考生報名的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及通過檢審復核的各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
四、考試科目
(一)中文(普通話)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全國導游基礎知識》、《云南導游基礎知識》、《導游業(yè)務》、《旅游法規(guī)》四科,每科滿分100分;
(二)外語筆試科目
外語(英語、德語、法語、日語、韓語、越南語、泰語、緬甸語、老撾語等語種)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與中文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相同
(三)現(xiàn)場模擬導游考試(口試)
1.口試主要考查內容為:導游景區(qū)景點講解能力、導游規(guī)范服務能力、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
2.口試景區(qū)景點知識講解范圍(20個):
石林風景區(qū)、玉龍雪山、中科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大理崇圣寺三塔、麗江古城、普達措國家公園、云南民族村、西山龍門、昭通水富西部大峽谷景區(qū)、羅平九龍瀑布群景區(qū)、澄江祿充景區(qū)、騰沖和順、祿豐恐龍谷、建水文廟、丘北普者黑景區(qū)、西雙版納傣族園、賓川雞足山、大理古城、噶丹•松贊林寺、元陽梯田等20個景區(qū)。
3.考生使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從20個景區(qū)景點中抽取5個,選擇1個進行口試;
4.口試相關要求沿用《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大綱》。
五、考試教材及參考資料
(一)考試教材:使用由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組織修訂、編寫的2014年《全國導游基礎知識》《云南導游基礎知識》;《導游業(yè)務》、《旅游法規(guī)》、《現(xiàn)場導游》、《現(xiàn)場導游》(英語版)等教材。
(二)考試輔導材料: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組織編寫的《2014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大綱》。
(三)教材購買: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教材、大綱、輔導材料可在新知圖書城購買。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準考證領取時間及方式
1.領取時間: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
2.領取方式:網上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時間
2015年10月31日 09:00—11:00全國導游基礎知識
14:00—16:00云南導游基礎知識
2015年11月1日 09:00—11:00導游業(yè)務
14:00—16:00旅游法規(guī)
(三)口試時間: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期間進行。
(四)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所示考試地點為準。
七、報名點及考點設置
(一)報名點設置:云南省旅游培訓中心、昆明市旅游培訓中心、云南旅游職業(yè)學院、曲靖市旅游局、玉溪市旅游委、保山市旅游局、昭通市旅游委、楚雄州旅游局、紅河州旅發(fā)委、文山州旅發(fā)委、普洱市旅游委、西雙版納州旅游委、大理州旅游委、德宏州旅游委、麗江市旅游委、怒江州旅游局、迪慶州旅游委、臨滄市旅游委、騰沖縣旅游局、云南大學旅游文化學院(麗江)、云南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西南林業(yè)大學生態(tài)旅游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旅游與地理科學學院、云南民族大學管理學院、云南國土資源學院等25個報名點;
(二)考點設置
1.按照《云南省導游人員考試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和申報條件,2015年對申報考點進行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考點將進入省導考辦備選考點庫,并在云南旅游電子政務網予以公告。
2.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在考試報名工作結束后,凡進入考點備選庫且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人數(shù)達到150人(含150人)以上的考點,即正式確定為2015年導游人員考試考點,并于2015年9月20日在云南旅游電子政務網公告。
3.考點公告后,在未設考點地區(qū)報名的報考考生可按照考點公告信息登錄云南旅游電子政務網再次選擇考點,重新進行考點確認。
(三)考生網上預報名時可在上述報名點中選擇參加考試的報名地點,資格審查和信息采集時最后選擇確定考點,考點一旦確定后不得再行更改。
八、收費
(一)考務費
嚴格按照云南省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云發(fā)改云價收費〔2010〕 83號文規(guī)定收費,新考考生筆試50元/人•科,口試100元/人•次;加試考生考務費100元/人•次;其他?。ㄊ校?、自治區(qū)轉入考生轉籍加試考務費100元/人•次;復考考生筆試50元/人•科,口試100元/人•次。
2015年按照省財政廳要求導游考試考務費實行網上收費,考生只需在報名界面上點擊“在線繳費”并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網上繳費,請各位考生打印并保留網上繳費憑證。
(二)培訓費
經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檢審復核認定的非學歷旅游教育培訓機構負責組織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考前培訓,培訓費用嚴格按照國家旅游局相關規(guī)定和云發(fā)改收費〔2009〕260號文件收取培訓課時費。
九、命題及評卷
由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考試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和安排試卷命題及閱卷工作。
十、成績公布、保留及查詢
(一)成績公布
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考試辦公室將考生成績上報至國家旅游局導游考試辦公室審核后,于2016年1月10日公布考生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錄云南旅游電子政務網(http://www.ynta.gov.cn/)查詢考試成績。
(二)成績保留
當年的考試成績(筆試及口試)可以保留一年??忌斈昕荚嚳颇繘]有全部通過,其通過科目的成績可以保留到次年,次年只需補考上年未通過科目,兩年考試所有科目均通過,次年給予考試通過;兩年考試累計仍有科目未通過,次年不予考試通過,已通過科目成績不再保留。
(三)成績查詢
按照《云南省導游人員考試管理辦法》規(guī)定,成績查詢不對考生本人,需要查分的考生可于2016年1月10日至1月15日到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填寫《查分申請表》,由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統(tǒng)一上報省導考辦,省導考辦組織專家進行查分,并對查分結果核實驗章后返回各州、市旅游培訓中心通知考生本人。
十一、證書發(fā)放及使用
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成績合格的考生(含加試合格考生),由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人員考核評定委員會于2016年2月頒發(fā)國家旅游局核發(fā)的《導游員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持證人在云南省內申請辦理導游證(IC卡)時,各州、市旅游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加試本地現(xiàn)場模擬導游考試。
十二、有關要求
(一)2015年10月15日以前各報名點需將以下材料上報到云南省旅游旅游發(fā)展委員會導游考試辦公室:
1.《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匯總表》電子文檔及紙質材料各一份,(按照考生網上報名審核通過順序用EXCEL格式導出);
2.《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辦證資料卡》,需按匯總表順序排列;
3.匯總表與辦證資料卡序號排列保持一致,新考考生和復考考生分開填報。
(二)各報名點需準確填報匯總考生名單,因不認真審核考生材料,造成考生材料不實或基礎信息錯誤而產生的后果及損失由該報名點負責承擔。
十三、省導考辦聯(lián)系方式
電 話:0871—64608354 64608356
地 址:昆明市滇池路678號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316室
附件:
1.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表
2.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加試報名表
3.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辦證資料卡
4.2015年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云南考區(qū))報名匯總表
云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