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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fā)〔2014〕34號)文件精神,經(jīng)中共郴州市委組織部、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中共臨武縣委、縣政府決定,臨武縣2015年秋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3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共計劃招聘中小學教師83名,其中初中教師43名,小學教師40名,具體的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報考小學、初中教師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79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報考人員的畢業(yè)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的報考崗位專業(yè)應嚴格按照教師資格證填寫;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或者參加人事考試違規(guī),被列為黑名單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5.聘用后與招聘單位約定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yè)單位人員;
6.本縣在編教職工及2015年郴州市公開招聘已選崗的擬聘用新教師;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考辦法
1.報考方式和時間。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原人事局二樓),聯(lián)系電話:0735-6322849、632590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郴州市范圍內的在編在崗教師報考時須提供有人事權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17:00。
2.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臨武縣政府網(wǎng)、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發(fā)布招聘公告。
3.筆試開考比例。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聘用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4.資格審查和領取準考證。報名時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等;未按規(guī)定提交有效證件材料和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一經(jīng)審查核實,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5年8月27日, 領取地點為: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原人事局二樓)。憑有效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一科,考試內容統(tǒng)一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5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結束后,在臨武縣政府網(wǎng)站和臨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公布成績。
五、面試
1.面試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面試地點待定。
2.面試比例為1:2。
3.面試采取試教辦法進行,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面試分特長展示和試教兩部分。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六、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音樂、體育、美術專技類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其中特長展示占總成績的40%、試教占總成績的20%)。其他崗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字。
2.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試教)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公告。
2.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yī)院為初次體檢醫(y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豆珓諉T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不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九、考生選擇聘用單位辦法
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以及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由考生選擇具體招聘單位。
十、公示與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招聘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
2.公示。擬聘用人員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聘用。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yè)的,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jù)。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請考生注意網(wǎng)站公告的發(fā)布,筆試、面試、體檢等環(huán)節(jié)以臨武縣政府網(wǎng)和臨武縣人社局網(wǎng)發(fā)布的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臨武縣2015年秋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8日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臨武縣2015年秋季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表.doc》來源于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最近更新于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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