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姓名必須按身份證上的姓名填寫,不得用同音異形字代替。身份證號碼必須填寫準確,否則評審通過后無法發(fā)文發(fā)證。各種表格中姓名、出生日期、個人簡歷要一致,輸機內容一定要與表格校對準確。
2.輸機和填表時工作單位要求完整、準確??h(市)區(qū)所屬學校名稱前,必須注明縣(市)區(qū)全稱,如“岳塘區(qū)岳塘中學”不能寫成“岳塘中學”。
3.曾轉評職務的要注明原職務和轉評職務的評審時間。
4.《湖南省中小學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以下簡稱《評審表》)中學歷、學位情況,第一學歷和最高學歷都要填寫清楚;學習類型一欄請?zhí)钊罩啤⒑凇⒆钥嫉葘W習類型。
5.《評審表》中1-15項由本人填寫,其中6、7、8、9欄請單位認真審查后,在“單位簽章”欄簽是否屬實并蓋章。
6.《評審表》、個人述職和《中高計分表》中單位或個人填寫的教育教學實績、獎項等要盡量提供實證材料。
7.申報中學高級教師的《評審表》,第16項基層單位意見欄由基層學校、中心校、縣(市)區(qū)教育局或其他主管單位簽字(必須注明申報前公示結果)、蓋章。呈報單位意見欄由市、縣(市)區(qū)人事局、企事業(yè)職改辦或市教育局蓋章。
申報中級的《評審表》,第16項基層單位意見欄由基層學校、中心校簽字(必須注明申報前公示結果)、蓋章。呈報單位意見欄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縣(市)區(qū)人事局、企事業(yè)職改辦或市教育局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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