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5月18日,深圳龍崗區(qū)嘉聯(lián)學校2名學生,因不滿對方在QQ空間“互黑”對方,通過網絡約架,引起十幾人在學校門口互毆。近期,媒體報道了許多未成年人暴力事件,許多暴力行為讓人吃驚、令人發(fā)指。但此類事件發(fā)生后,行為人往往因年齡偏低或犯罪情節(jié)較輕,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僅由監(jiān)護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樣的處理方式無疑難以解決青少年暴力犯罪。
【綜合分析】
校園暴力事件產生的誘因雖錯綜復雜,歸根結底還在于家長、學校、社會等利益攸關方對學生的關注、關心和保護力度不夠。家庭教育匱乏。一項調查顯示,施暴少年中,不少曾是留守兒童,他們缺乏親情撫慰,享受不到家庭溫暖,在人生觀最需要正確塑造的時候,卻沒有人及時扶一把,導致人生軌道偏離了。學校教育不足。一些學校與學生家長存在溝通盲區(qū),或者交流不暢,導致孩子學壞了也未被發(fā)現。
校園暴力無疑會在青少年中造成一種不良的暗示,破壞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影響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校園暴力事件發(fā)生之后,如何“亡羊補牢”,找出問題癥結所在,避免同樣的悲劇再次上演,家長和老師無疑應更加注重同孩子的交流和溝通,多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情商教育、安全教育和人格培養(yǎng),讓其遠離暴力。
【具體措施】
1.要加大對學生的教育力度,培養(yǎng)學生健全人格。
必須建立在切實感受美好而不是丑惡事物的能力之上,而暴力運用不管出于何種目的,都毫無美感可言,甚至極其丑惡,尤其對孩子來說更要認識到這一點。同時,對于較高年級的學生有必要加強普法教育,讓他們知道如果實施超過一定限度的侵害行為,自己有可能要背負法律責任,這已不是校紀所能解決的問題。
2.解決校園暴力,有法可依。
只有依法嚴懲校園暴力肇事者,才能讓當事人、家長對觸犯法律的嚴重后果足夠畏懼,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才可能有效減少校園暴力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