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5年11月3日,《人民日報》借一封群眾來信,發(fā)出了“何時辦事不求人”的深刻追問。當規(guī)則在行使時,呈現出“遠者緊親者松”的選擇性執(zhí)行,當每個人在社會中扮演著被拒者、求人者、被求者、疏通關系者的多重角色時,求人辦事似乎是社會的常態(tài)。
一直以來,孩子上學托人進好學校,去醫(yī)院看病要找熟人安排專家、安排病房,辦各種證更是要提前打好招呼,有時連找工作都得靠關系。對于“熟人社會”,給人以“別人都求人找關系,誰不找誰就輸在了起跑線上”的氛圍。
【深度解析】
[影響]
蓋章、交表、辦證,老百姓這些日常問題都要和各單位的工作人員打交道,倘若一個普通工作人員骨子里的優(yōu)越感、關系觀還未治愈,動輒以“正忙著”、“在吃飯”等諸多理由推脫,就真的寒了百姓心。就像青島的38元大蝦讓好客山東的形象蒙塵,辦事必須找關系也會讓政府的信譽、干部的口碑蕩然無存。
事實上,“找熟人好辦事”的沉疴,不僅讓群眾磨破嘴、跑斷腿,也讓相關部門陷入兩難。個別領導憑借著“刷臉”技能,讓下屬單位為一些不符合條件的“七大姑八大姨”開綠燈,明明違背了政策,會被上級駁回,礙于情面卻不敢不辦。如此兩面不討好,工作能力遭否定、群眾評價陷危機,不就是由于病根未除嗎?因此,要讓上級的好政策落地,讓辦公回歸正常狀態(tài),就必須要擺脫“辦事找熟人”這個看似正常的怪現象。
[原因分析]
一是權力的自由裁量權過大。因為自由裁量權過大,權力就可以在陌生人面前,在沒有關系者面前“擺譜”,這就是之前所謂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機關病。
二是權力對資源分配的過度干預。自由裁量權之所以能夠成為尋租的權力,在一定程度上與權力對資源分配的過度干預有關。
三是權利的自我救濟能力較弱。權力之所以敢給沒有關系者臉色,之所以敢做出很多違反常識讓人瞠目結舌的規(guī)定,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權利對權力的監(jiān)督是有限的,權利缺少足夠的自我救濟能力。
[對策措施]
對此專家認為:
一是用制度管好辦事的人,“善勿以小而不為之,惡勿以小而為之”,百姓的小事不能小視,把百姓的事當事辦,多次違規(guī)就處罰,不得看事小而遷就違規(guī)。
二是改革用人制度,改掉只能上不下的用人制度。
三是監(jiān)管要嚴,要到位,要敢得罪人,建立鋼鐵監(jiān)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