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援助范圍,健全司法救助體系,保證人民群眾在遇到法律問題或者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
2015年6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見》。《意見》擴大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蓋面,進一步放寬經(jīng)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體,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標準表述】
[意義]
法律援助是國家建立的保障經(jīng)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獲得必要的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見的出臺,讓更多的經(jīng)濟困難公民和特殊案件當事人可以享受無償?shù)姆煞?,可以說是一項重要的法治民生工程,是實現(xiàn)“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必要途徑,也讓更多人能感受到司法的溫度。
當下,法律援助作為一種給予困難群體以法律幫助,以實現(xiàn)司法公正和社會正義為主要目標的司法實踐,正日益顯示出其巨大的社會價值和現(xiàn)實意義。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至今已走過20年的歷程。此次意見的出臺,更是我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改革。
[原因]
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來,各地認真貫徹《法律援助條例》,法律援助覆蓋面逐步擴大,服務質(zhì)量不斷提高,制度建設積極推進,保障能力逐步增強,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發(fā)揮了積極作用。但是,與人民群眾特別是困難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相比,法律援助工作還存在制度不夠完善、保障機制不夠健全、援助范圍亟待擴大等問題。
[參考對策]
對此專家建議:
一,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積極回應民生訴求,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及時便利、優(yōu)質(zhì)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將涉及困難群體的矛盾糾紛納入法治化軌道解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二,促進公平正義。把保障公平正義作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價值追求,依法履行法律援助職責,擴大法律援助范圍,使符合條件的公民都能獲得法律援助,平等享受法律保護,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推進改革創(chuàng)新。立足基本國情,積極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發(fā)展規(guī)律,創(chuàng)新工作理念、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實現(xiàn)法律援助申請快捷化、審查簡便化、服務零距離,不斷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