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一、考試時間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國語水平考試時間:9:00-11:30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時間:14:30-17:30
備注:申請藥學、中藥學、中西醫(yī)結合、化學和化學工程與技術五個學科碩士學位無須參加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申請工商管理(不含藥事管理學)和生物學需要參加該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二、考生報名
(一)2016年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報名、繳費、準考證打印以及審核等工作全部通過“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 http://www.chinadegree.cn/xwyyjsjyxx/zzgs/tdxltk/(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報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考生,必須是已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查并進入了信息平臺的擬以研究生畢業(yè)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
備注:未完成“信息平臺”注冊及現場確認等事項的“申請人”,請于2016年3月12日9:00-11:30 來學校老科研樓502辦公室現場采集指紋等信息,現場確認前在“信息平臺”完成注冊工作,具體參照我校研究生教育網“關于啟用2016年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的通知”中的相關要求。
(http://www.grs-syphu.com/html/yjskcjxb/jxbdt/6352.html.)
(二)信息平臺在2016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間開通2016年全國統(tǒng)考報名申請功能,報考者可在此期間登錄信息平臺,提交申請參加考試的語種或學科以及參加考試的地點。
(三)報考者的報名資格及報考語種和學科須符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2016]1號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報考者一般應在接受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以下簡稱“學位授予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如有特殊情況,需申請在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參加考試的,必須經學位授予單位同意,方可完成報名并參加考試。
(四)我校將于2016年4月1日前通過信息平臺完成對2016年報考本校全部考生的資格審核工作,請考生及時通過信息平臺查詢審核結果并完成網上支付等工作。
(五)2016年全國統(tǒng)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報名考試費,并通過信息平臺以網上支付的形式繳納,
網上繳費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8日,未成功支付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本次報名無效。
(六)2016年5月23日至5月29日,考生通過信息平臺下載準考證。
(七)2016年5月29日,指紋驗證入場參加全國統(tǒng)考。
聯(lián)系人:吳海霞
電話:024-23986090
研究生處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