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工信部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2014年12月5日征求意見結束后進行匯總和適當修改,有望在不久后正式出臺。該規(guī)定從法律層面明確未經用戶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其發(fā)送商業(yè)短信息。
【標準表述】
提起垃圾短信,手機用戶無不怨聲載道,其內容或者是詐騙,或者是廣告,可是收到垃圾短信后想投訴,一不知道投訴誰,二即使投訴了通常也沒什么結果。
垃圾短信嚴重的擾亂了民眾的正常生活秩序,令民眾生活在猜疑和恐懼之中,它不僅損害了民眾的利益,還引發(fā)了信任危機,甚至危害到社會的團結穩(wěn)定,對此,民眾對其深惡痛絕,因而,政府應堅決根治垃圾短信,還民眾安寧與秩序。
目前,我國對個人信息保護還沒有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公眾對自己信息保護意識的淡漠,也是造成垃圾短信泛濫的重要原因。縱觀國外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在處置垃圾短信問題時,無不先推行個人信息保護法,首先對電話用戶以及電子郵件用戶進行教育,增強公眾的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用戶不僅在甄別垃圾短信上具有絕對的主動權,并且還負有舉報的義務。
【具體措施】
一、從源頭上遏制和杜絕垃圾短信,盡快立法出臺通信運營和短信息服務管理規(guī)定,明確通信運營商、增值業(yè)務服務商的義務和責任;進一步明確廣告的定義、散布垃圾信息的認定等問題;加大垃圾短信懲治力度,對于嚴重侵害用戶個人信息安全與隱私權,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通過相關規(guī)定嚴懲。
二、從技術上而言,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信息舉報受理中心可以開放接口,通過與那些有識別垃圾短信的手機App數據庫同步,交叉屏蔽那些垃圾短信號碼,同時對號碼擁有人進行處罰,對詐騙信息按照刑事處罰。
三、對通信運營商等行為主體進行嚴格監(jiān)管,有效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建立健全垃圾短信舉報電話,大力完善并疏通垃圾信息投訴受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