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如何辦理相關手續(xù)?
答: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qū)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
辦理地點: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天津市河西區(qū)友誼北路29號307室)
辦理時間:2016年2月29日9:00——2016年3月5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