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海琴是陜西省榆林市一家制衣公司的總經(jīng)理。她巾幗不讓須眉,憑借不服輸?shù)膭?chuàng)業(yè)、敬業(yè)精神,秉承“誠實做人,誠信做事”的人生信條,贏得了員工和社會各界的尊重和愛戴。在短短的幾年時間里,有4000余名空巢老人、生活困難群眾、殘疾人、貧困家庭學生得到了她的幫扶關愛,截止目前已向社會慈善捐款、公益資助、幫扶弱勢群體達210多萬元,榮獲首屆“榆林好人”——愛心企業(yè)家稱號。2014年10月,謝海琴榮登“中國好人榜”。
英國作家狄更斯說:“世界上能為別人減輕負擔的人都不是庸庸碌碌之徒”。強調(diào)的是人生的真正意義在于對社會和他人的貢獻。依此出發(fā),累計向社會慈善捐款、公益資助、幫扶弱勢群體達210多萬元的“好老板”謝海琴,不僅不是庸庸碌碌之徒,更是一個值得廣泛學習的榜樣。這是因為,一個企業(yè)家除了為公司賺錢,為社會創(chuàng)造財富之外,另一個社會責任就是要樹立正面的社會形象,做一個被人尊敬的企業(yè)家,例如積極參與公益事業(yè)。在企業(yè)社會責任日益受到重視的今天,“好老板”謝海琴無疑用行動體現(xiàn)了新一代中國企業(yè)家勇于肩負社會責任的思想境界和高潔情操。
在我看來,謝海琴的愛心源泉來自兩點,一是感恩,二是快樂。先說感恩。數(shù)十年起早貪黑、艱苦創(chuàng)業(yè),謝海琴勤儉積累,一步一步由服裝店小老板發(fā)展成為民營企業(yè)家。在手頭逐漸寬裕后,謝海琴將幫扶貧困群眾視為自己的責任?!岸嗵澚苏恼吆蜕鐣闹С?。我要做的,就是更多的回饋社會?!焙苊黠@,這個責任并非她的個人義務,而是一種超越物質(zhì)利欲的美德——感恩。感恩是社會互助的具體體現(xiàn),作為單個的社會成員,生活在一個多層次的社會大環(huán)境之中,并從這個大環(huán)境里獲得一定的生存條件和發(fā)展機會,如果人們都對自己與他人和社會的關系缺乏正確認識,也就不可能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去回饋社會,進而很難想象社會能夠正常發(fā)展下去。令人欣慰的是,我們的社會總有一大批“謝海琴”,這些人“致富不忘國家,致富不忘社會”,踐行并發(fā)展著彌足珍貴的公民互助理念。
值得指出的是,有關行善的動機,一直就是個敏感話題。如果說“感恩”只是一個行善者體現(xiàn)美好品德的必選動作,那么“快樂”無疑是個人思想境界的升華。因為當一個人將行善視為一種樂趣時,他的思想境界已然超越交換互助層面——更為單純的“因為快樂而行善,因行善而快樂”,自然更為純粹地體現(xiàn)出了品德之高尚。“做企業(yè)賺錢,讓人有成就感,做公益事業(yè)幫助別人,讓人有快樂感!”由此可見,行善已經(jīng)成為常懷感恩之心的謝海琴的一種道德本能——任何人,都本能地需要快樂;從謝海琴身上我們看到,快樂不僅是行善的結(jié)果,也可以是行善的動因。這恰恰是人們所崇尚的做慈善的最高境界,甚至可以說是現(xiàn)代慈善事業(yè)的真諦所在:做善事,無需堅強的意志和遠大的理想,只要擁有一顆快樂的心就行,人世間還有什么比這更簡單的事情呢?
說到底,之所以大力褒揚謝海琴的“快樂行善”,是因為它提醒我們,行善絕不是有錢人的專利,哪怕一個人再貧乏,但只要你能夠從幫助他人中獲取快樂,抑或因為追求快樂而幫助他人,你就可以成為一個令人崇敬的好人。這里不妨舉一個例子:12月22日媒體報道了湖南一女子從年輕時開始做善事,至今已熱心公益34年。聽此,你千萬不要以為這位女子是富二代,或是有錢的企業(yè)家。恰恰相反,她實際上只是一名普通的農(nóng)村婦女,直到現(xiàn)在,和丈夫一起一年的拼搏也只有兩三萬元的收入,但她每年都會從不多的收入中拿出近萬元,用來助人行善。她孜孜行善的理由十分簡單:幫助他人就快樂。
總之,快樂于受施的人,也同樣給快樂于施與的人。謝海琴的快樂行善再次證明了莎士比亞這句格言的真理。我想,只要真正理順和把握行善與快樂的關系,任何人都是好人,也都是快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