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當前,保障房建設中最大困難在于資金不足。因此,除政府投資、社會融資外,許多地方都嘗試利用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或直接投資建設保障房,破解地方政府保障房資金難題。
然而,記者在多地采訪發(fā)現,不少人認為,基本的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責任,但公積金是職工繳存的;拿公積金的錢來搞保障房建設,存在使用的“錯位”。有觀點表示,公積金建設保障房,卻分給低保戶、無房戶等人群,而繳存人中的中低收入者因收入門檻、位置等原因未能享受,同時,這部分繳存人因經濟條件等原因又未能享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反而給中上階層購房提供了支持,容易形成新的“夾心層”。
【標準表述】
[現象分析]
住房公積金屬于繳存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產生的收益也理應屬于全體繳存職工,公積金中心產生的增值收益上繳財政做城市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等于是“劃私為公”。
而關于公積金建設保障房的最大爭議在于保障房的受惠范圍。如果所建保障房的保障對象并非公積金繳存職工,就存在挪用他人財產之嫌。而住房公積金上繳財政用于建設保障房,混淆了公積金與“公共財政”的概念。
住房公積金收益建的保障房,并非繳存公積金人所使用,也從另一方面體現出公積金制度的“不公平”。
[啟示]
我們要理清公積金和公共財政之間的關系:財政資金主要是保底線,是為全體民眾服務的;公積金是在國家稅收優(yōu)惠之下,企業(yè)和職工個人共同出錢負擔專項用途的長期住房儲金,是繳存者之間的互助,不是統籌?!坝霉e金繳存人的利息收入為全社會民眾提供服務,容易受到詬病”。
[措施]
第一,為解決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的困局,要加快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為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房建設掃清制度障礙,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同時,對增值收益分配和風險應對等問題予以規(guī)范,建立相應的風險控制體系及補償機制。
第二,公積金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監(jiān)管體制,保障公積金的資金安全。同時,各地公積金部門可考慮擴大融資范圍,發(fā)展多種融資方式,以避免單一融資方式可能帶來的風險問題和結構性失衡。
第三,可改變直接將公積金收益上繳財政、籌建廉租房的做法,對接保障性安居工程,實際上為巨額的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提供了創(chuàng)新轉型的機會。對此,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一步探索公積金貸款用于保障房建設;以管理部門為主體直接使用公積金增值收益,投資、收購廉租房、公租房等,同時委托專業(yè)機構進行運營管理;發(fā)行保障房債券,利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由公積金中心購買,間接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延伸閱讀:相關經驗借鑒】
上海模式:直接用公積金增值部分收益建設保障房,而不是上繳給地方財政。近兩年,上海利用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投資收購了尚景園和晶華坊兩個公租房小區(qū),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者出租,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大連模式:大連公積金中心貸款承建了全市最大公共租賃房項目——泉水B區(qū),并組建投資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實施,開創(chuàng)了住房公積金直接投資建設公租房、擁有全部產權的“大連模式”。
武漢模式:即用公積金的增值收益部分進行融資,選擇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的中心城區(qū)地塊建設一批“高端”公租房,產權歸屬住房公積金中心所有,面向公積金繳存職工定向租賃,納入全市保障房統一管理,破解當前公租房建設的融資難、拿地難、回報低以及布局偏遠、結構失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