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搭建公正選人用人平臺,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聘用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聘用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以及《遵義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校建設發(fā)展的實際,經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特制定遵義師范學院2011年公開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在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和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進行,并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領導小組下設考試組、紀檢組、辦公室,分別牽頭負責有關工作。辦公室設在學校組織部(人事處)。
考試組組長由分管校領導擔任,考試組成員擬由相關專業(yè)的專家組成,具體人選臨時議定。
紀檢組組長由校紀委書記擔任,紀檢組成員由學校監(jiān)察室主任、紀委干部等人員組成,具體人選臨時議定。
二、聘用的原則
學校專業(yè)技術人員的考試聘用工作,服從服務于學校“強本爭碩”建設發(fā)展大局,緊密結合教學、科研、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際,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堅持規(guī)范程序、嚴明紀律、加強監(jiān)督,堅持按需設崗、嚴格考核、擇優(yōu)聘用。
三、聘用的范圍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3年8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四、聘用的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3.具備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應聘資格和適應聘用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報名及考試
(一)報名
1.應聘人員報名:應聘人員先在遵義師范學院組織部網頁上(網址:www.zync.edu.cn)下載并填寫和打印《遵義師院公開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然后持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本科或以上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張,到遵義師范學校人事處報名。
2.《報名登記表》下載:遵義師范學院→校園首頁→黨群機構→組織部→下載→《遵義師院公開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3.在職人員應聘,除需具備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應聘資格條件外,還需出具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年度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4.報名時間:2011年10月22-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分—17:00分。地點:遵義師范學院人事處(校行政辦公樓四樓)。咨詢電話:0852-8927151。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資格初審、復核工作由學校公開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經初審獲通過的應聘人員將在遵義師范學院網(網址:www.zync.edu.cn)上公示。鑒于人力及時間關系,對初審未獲通過的應聘人員,恕不回函。
(三)考試
1.考試工作由考試組負責。如出現個別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則對該職位招考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報考人員原報考的職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聘用職位參加考試。
2.考試方式
考試以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1)筆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綜合知識與能力、公文寫作等。
(2)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工作結束后,招考職位達到1:5(含1:5)及以上比例的,從筆試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進入該職位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達不到1:5(不含1:5)比例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該職位面試環(huán)節(jié)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職業(yè)素養(yǎng)及語言表達能力(對專業(yè)有要求的需考察其專業(yè)素養(yǎng))。面試工作,在招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下設的考試組、紀檢組,會同有關專家組織實施。
⒊命題及制卷工作,由領導小組確定專人負責命題制卷,由紀檢組確定專人負責監(jiān)督管理。試題的制作,嚴格按照人事部關于人事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實行統(tǒng)一命題、制卷、閱卷,并對參與試題命題和制卷工作的人員,實行全封閉管理。
⒋考試的時間,定于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2日。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注意事項,見《準考證》。
(四)體檢
筆試、面試結束后,根據聘用職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合格人數達不到招考計劃數的,從進入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初次體檢被確認不合格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同意后復查一次。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五)政審
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聘用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政審對象。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規(guī)定程序,對政審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審核,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政審報告,并將政審結果告知被政審對象。政審不合格的,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進行體檢、政審。
(六)公示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體檢及政審結果,由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上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在遵義人事人才網及學校網站上公示七天。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 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規(guī)定進行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核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向領導小組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報。
(七)聘用
1.對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公開考試聘用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規(guī)定程序報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然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2.凡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及個人棄權等原因產生的聘用空額,從該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依次等額遞補。
六、監(jiān)督檢查
學校公開考試聘用高學歷人員工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xié)、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督,歡迎新聞單位和社會監(jiān)督。嚴格遵守保密規(guī)定和回避制度,保證考試聘用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凡違反聘用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的,按人事部令〔2005〕第6號和有關規(guī)定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52-8927163(校紀委);0852-8662655(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七、本簡章由遵義師院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遵義師院2011年度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計劃表
遵義師范學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遵義師范學院2011年公開考試聘用專業(yè)技術人員計劃表 |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需求專業(yè) | 人員類別 | 計劃 | 備注 |
遵義師范學院 | 輔導員 | 專業(yè)不限 | 專業(yè)技術 | 13 | |
遵義師范學院 | 衛(wèi)生院醫(yī)生 | 臨床醫(yī)學 | 專業(yè)技術 | 2 | |
遵義師范學院 | 心理咨詢網站教師 | 心理學 | 專業(yè)技術 | 1 | |
合計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