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蓬江區(qū)社會經濟建設發(fā)展需求,為進一步加強職能部門專業(yè)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優(yōu)化機關專業(yè)技術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2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附件1《江門市蓬江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合同制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能力、技能、身體、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崗位表》)。
(二)專業(yè)、學歷、學位要求
1、“專業(yè)要求”如設定到學科類目的,學科類目界定按《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目錄(2016年版)》(附件2)執(zhí)行;目錄未列入的專業(yè),按目錄中相近學科確定類別。
2、“專業(yè)要求”設定為目錄中或目錄外的具體專業(yè)的,則應聘者畢業(yè)證上的專業(yè)表述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具備應聘該崗位資格。
3、應聘者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yè)證上專業(yè)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yǎng)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yè)的依據。
4、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
(三)工作年限
招聘崗位如設定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工作經歷起算時間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在軍隊工作的經歷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務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xié)議)等材料為依據。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6年3月31日止。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其他
1、國有單位在職人員,或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的,須征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學校(含社會力量辦學校)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學校解除合同的證明,若為公立學校在編人員的,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單位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不得應聘與本人有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親屬所在單位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的人員;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4、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崗位表》。
三、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蓬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qū)人社局”)(http://pjrsj.pjq.gov.cn/index.asp),查詢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5日9:00時至8日16:00時,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tǒng)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進入。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tǒng)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應聘者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注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xié)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學歷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于300KB)-->選擇崗位報名-->接受用人單位網上審核-->確認通過審核-->打印報名表(須雙面打印,資格復審時時使用)-->完成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應聘者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
2、應聘者要誠信報名,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報名資料,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四)資格初審
招聘資格初始審核由用人單位負責。用人單位于2016年4月5日9:00時至8日18:00時期間,對應聘者填報資料提出是否同意應聘的審核意見。審核期間發(fā)現問題的,用人單位將與應聘者聯系。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不得對報名資料作任何修改,并須于4月13日至15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入場憑證,遺失不補)。沒有通過用人單位審核的應聘者,可在規(guī)定的報名截止時限內改報其它崗位,在截止報名后沒通過審核的應聘者不能重新報名。如發(fā)現應聘者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試
招聘考試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一般采取筆試和面試(或專業(yè)技術、職業(yè)技能測試,以下統(tǒng)稱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一)筆試
1、組織實施。筆試工作由區(qū)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者應按準考證上的要求依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
3、筆試內容:
根據各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的不同,招聘崗位將分為A、B類。
A類試卷適用于通用性公共管理崗位,考試內容為政治、法律、公文處理與寫作、職業(yè)能力測試等公共基礎知識;
B類試卷適用于專業(yè)技術性崗位,考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同類試題筆試最高分60%為合格分數線。成績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區(qū)人社局網站開通查詢,低于合格線者不得納入面試范圍。
(二)面試
1、面試對象。通過筆試確定面試人選的崗位,在筆試合格線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入圍面試比例(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X(且X≥1))確定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前資格復審。用人單位須對應聘者資格進行面試前復審,復審時間地點由用人單位確定后通知應聘者。復審資料如下(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報名登記表;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yè)技術資格、技能等級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或證明材料;應聘者為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的,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聘者應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xié)議等材料。應聘者為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或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的,應提供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3、組織實施。面試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筆試權重+面試成績×面試權重,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在綜合成績及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范圍中,按同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
體檢流程、紀律、項目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在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zhí)行。
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或國家行業(yè)主管部門有統(tǒng)一規(guī)定體檢標準的,從其規(guī)定。
體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
六、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靼矗▍ⅲ┱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
七、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面試人選不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的;
(二)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
(三)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或放棄考察、錄用機會的。
八、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最遲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區(qū)人社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fā)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fā)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區(qū)人社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有關說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核事項的咨詢由各用人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崗位表》)。
監(jiān)督舉報電話:區(qū)人社局0750-8223200、0750-8223256。
江門市蓬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