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本溪市農(nóng)村經(jīng)濟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筆試、面試工作已結束。現(xiàn)將考試成績及體檢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遴選職位數(shù)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6年4月18日(星期一),早9:00前。
地點:本溪市農(nóng)村經(jīng)濟委員會門前(明山區(qū)解放北路45號)。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體檢要求
1.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體檢費為300元。
2.體檢前一天應清淡飲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早晨須空腹,禁食、水。
3.體檢人員務必按時報到,切忌遲到,對無故缺檢者不再組織身體檢查,視為自動放棄。
4.女性受檢者月經(jīng)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jīng)期完畢后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5.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可以申請進行復檢。復檢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體檢紀律
1.參檢考生不準攜帶通訊工具或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lián)絡。考生家長及親屬不得尾隨至體檢醫(yī)院,否則作違紀處理,取消聘用資格。
2.體檢人員要服從管理,聽從指揮,遵章守紀,不得隱瞞病史,不得有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聘用。
3.考生只能以數(shù)字代號隱名參加體檢,在體檢過程中,參檢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與本人身份有關的人和事,違者取消體檢資格。
咨詢電話:
市農(nóng)村經(jīng)濟委員會 024-43103893
市人社局錄用流動處 024-42808614
本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2016年本溪市農(nóng)村經(jīng)濟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體檢人選名單
詳情請見:http://www.lnbxhr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xsb/mifaciehlpfebbobjoahnncgpgjejnoo/mifchcdilpfebbobjoahnncgpgjejnoo.do?isfloat=1&disp_template=eolokkichhfbbbobiohlkindcclmokmf&fileid=20160412103025232&moduleIDPage=mifchcdilpfebbobjoahnncgpgjejnoo&siteIDPage=bxsb&infoChecke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