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申論熱點繼承法需要新“繼承”
來源:易賢網(wǎng) 閱讀:543 次 日期:2016-04-21 10:43:27
溫馨提示:易賢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了“2014年申論熱點繼承法需要新“繼承””,方便廣大網(wǎng)友查閱!

我國繼承法頒布于1985年4月10日,近30年未作修改。隨著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家庭成員結構的變化,繼承法的很多內容早已不適應現(xiàn)實的需求,專家學者多次呼吁立法機關要盡快修改繼承法。

繼承人范圍需要擴充

●可以考慮將四親等以內的其他旁系血親納入法定繼承人范圍

哪些人可以繼承遺產,是繼承法的核心問題。我國繼承法第十條規(guī)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此范圍以外的親屬,都無法繼承遺產。

“這一規(guī)定在子女眾多、人均壽命不長、可繼承財產不甚豐富的年代是合理的,當時限定范圍的主要目的在于維護家庭關系的穩(wěn)定。但從現(xiàn)在的發(fā)展趨勢來看,適當擴大法定繼承人的范圍是必要的?!敝袊嗣翊髮W法學院教授楊立新表示。“范圍太窄,將導致無人繼承的情況越來越多,在無遺囑又無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即成為‘絕產’,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這與我們注重保護私有財產的立法趨勢不符,損害了與被繼承人有血緣關系或撫養(yǎng)關系的其他人的利益。”具有多年家事審判經(jīng)驗的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復興路法庭副庭長陳昶屹法官補充道,“由于人們的生育觀念和國家的人口結構逐漸發(fā)生變化,家庭關系和親屬關系日趨簡單,尤其是近年來‘丁克家庭’和失獨家庭已經(jīng)成為必須面對的社會問題,如果不對繼承人范圍進行調整,將有可能出現(xiàn)更多‘無人繼承’的情況?!?/P>

“無論從尊重被繼承人的主觀意愿,還是從保護私人合法財產的現(xiàn)代理念出發(fā),擴充繼承人的范圍都勢在必行?!睏盍⑿聫娬{,“這也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多數(shù)國家都規(guī)定到了四親等的繼承人范圍,而我國歷史上也存在叔、伯、侄子女等互相繼承的傳統(tǒng)。因此,可以考慮將四親等以內的其他旁系血親納入法定繼承人范圍?!?/P>

此外,由于缺乏財產繼承的保障和鼓勵機制,對存在生活障礙的被繼承人的撫養(yǎng)和照料也容易成為社會難題。“審判實踐中經(jīng)常遇到這種情形,不少被繼承人的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堂表兄弟姐妹等三親、四親,承擔了照顧和撫養(yǎng)有生活困難或障礙的被繼承人的責任,但依照現(xiàn)行法律,即使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都已死亡,他們仍然沒有繼承權?!标愱埔僬f,“雖然他們并不一定是沖著遺產去的,但法律應為這種照顧和撫養(yǎng)行為提供保障?!?/P>

繼承順序需要調整

●或將父母列為第二順序繼承人,或配偶可以參與到所有順序中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要擴大,法定繼承的順序也需要調整。

繼承順序關系到各繼承人有無機會、以何種身份和地位參加繼承,作用非常重要。楊立新強調,“原有的以‘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的規(guī)定,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少問題。”

近日,發(fā)生在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的一起繼承權糾紛案就引起了陳昶屹法官的注意。

被繼承人賈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其父母還沒來得及分割其遺產就去世了,賈某沒有子女,其妻子孫某是與其結婚不久的二婚配偶。孫某認為賈某的遺產應全部歸她所有,但賈某的兄弟姐妹提起訴訟,認為孫某沒有權利繼承賈某的遺產,而是應由賈某的兄弟姐妹繼承。

“這起案件的爭議焦點在于繼承順序,這種爭議在繼承權糾紛案件中相當普遍。若能合理調整配偶和父母在繼承中的順序,將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糾紛?!标愱埔僬f,“國外繼承法規(guī)定,父母通常是第二順序繼承人,與子女、孫子女不在同一繼承順序上。而我國繼承法,依照尊老的傳統(tǒng)習慣,將父母與配偶、子女規(guī)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雖然這一規(guī)定對老人的撫養(yǎng)保障有積極作用,但也存在弊端。如:有的父母繼承遺產后往往來不及分割就去世了,此時又要重新進行分配?!?/P>

“一個家庭里,白發(fā)人送完黑發(fā)人,又不得不面臨‘弟弟告嫂嫂’的尷尬情形,這不利于家庭的和諧穩(wěn)定?!睏盍⑿卤硎荆案鶕?jù)遺產流轉主要向下的繼承習慣,遺產繼承者主要還是由子女、孫子女等繼承為好,建議將父母列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當然這一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父母如果沒有繼承遺產,就必須保證他們對房屋等生活必需品享有終身使用權,以此避免繼承人繼承遺產后將老人掃地出門的情形發(fā)生?!?/P>

有關配偶的繼承順序,也是實踐中爭議的焦點。“從世界各國的立法看,對配偶采取零順序的比較多,而像我國將配偶放在第一順序的比較少見。”楊立新說,“這樣容易帶來一些問題,比如:結婚不久的二婚配偶,在父母去世、沒有子女的被繼承人去世后,將獨享遺產?!?/P>

陳昶屹表示,“如果明確配偶為零順序,即配偶可以參與到所有順序的繼承中去,但不能獨自繼承遺產,同時對配偶的繼承份額采取逐步遞增的方式,就可以充分保障其他直系親屬的繼承權,減少配偶獨占遺產所帶來的糾紛?!?/P>

對此問題,專家也有不同意見。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教授認為,應該維持現(xiàn)行的規(guī)定,將配偶作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耙环矫?,配偶與死者之間共同生活的時間最長;另一方面,從今后的發(fā)展趨勢來看,家庭的形式越來越多地表現(xiàn)為核心家庭,被繼承人的死亡對其配偶、子女生活造成的影響最大,而對其他近親屬生活的影響則相對較小,所以應當將配偶、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優(yōu)先保護其繼承權。”

遺產的范圍需要厘清

●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能作為遺產的,就應當可以繼承

除了“誰來繼承”和“怎樣繼承”外,“哪些財產可以繼承”的問題也是司法實踐的爭議焦點。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guī)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隨著市場經(jīng)濟的不斷發(fā)展,人們擁有的財產種類和數(shù)量日益增加,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已經(jīng)無法應對實踐中產生的新問題。在近年來見諸報端的繼承糾紛案件中,有相當部分是圍繞繼承財產的界定而展開的。如網(wǎng)絡游戲裝備“屠龍刀”繼承案、QQ號碼繼承案、經(jīng)濟適用房繼承案、“比特幣”繼承案和北京婆媳爭搶機動車車牌案,等等。

對于這些案件,楊立新強調,“目前立法采取的是概括、列舉加兜底的方式,這種方式實際上存在很多問題。概括方式不太準確,列舉方式無法窮盡現(xiàn)實生活中的財產類型,而分類方式又與物權法的規(guī)定沒有保持一致。概括或列舉的方式,采取其中一種就可以了。相比而言,概括的方式包容性更強一些。”

“實際上,對于網(wǎng)絡虛擬財產、公司股權等新的財產形式,只要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不能作為遺產的,就應當可以繼承。而對于保障房、經(jīng)濟適用房等特殊的政府福利形式,也應當可以繼承,是否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等問題,則應由房屋管理部門作出補充規(guī)定?!标愱埔俦硎荆艾F(xiàn)有的繼承法問世于多年以前,當時根本想不到會出現(xiàn)這么豐富的財產形式。因此,應該采取正面概括和反面列舉的方式,確定遺產的范圍?!?/P>

此外,關于什么是遺產也存在不少爭議,陳昶屹強調,“實踐中,如何理解‘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需要引起注意。對于公民因死亡而獲得的財產,如保險、賠償款等是否屬于遺產的問題常常容易引起爭議,修改繼承法時建議進一步明確遺產的定義。”

更多信息請查看申論考試資料
易賢網(wǎng)手機網(wǎng)站地址:2014年申論熱點繼承法需要新“繼承”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wǎng)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相關閱讀申論考試資料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人才招聘 | 網(wǎng)站聲明 | 網(wǎng)站幫助 | 非正式的簡要咨詢 | 簡要咨詢須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機站點 | 投訴建議
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備案號:滇ICP備2023014141號-1 云南省教育廳備案號:云教ICP備0901021 滇公網(wǎng)安備53010202001879號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云)人服證字(2023)第0102001523號
聯(lián)系電話:0871-65317125(9:00—18:00) 獲取招聘考試信息及咨詢關注公眾號:hfpxwx
咨詢QQ:526150442(9:00—18:00)版權所有:易賢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