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體測試(70分)
1.測試內(nèi)容及評分標準。
A.五官(包括臉形、口、眼、耳、鼻、唇、牙齒、脖子、面部)。(20分)
a.優(yōu)秀16—20分; b.良好11—15分;
c.一般5—10分; d.較差5分以下。
B.身材(包括身高、胖瘦、勻稱、協(xié)調(diào))。(20分)
a.優(yōu)秀16—20分; b.良好11—15分;
c.一般5—10分; d.較差5分以下。
C.舉止(包括行、坐、立姿、穩(wěn)重、大方)。(10分)
a.優(yōu)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 d.較差4分以下。
D.氣質(zhì)(包括談吐、風度、性格、禮貌)。(10分)
a.優(yōu)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d.較差4分以下。
E.特長(包括音樂、美術、體育、舞蹈、演講)。(10分)
a.優(yōu)秀9—10分; b.良好7—8分;
c.一般4—6分 ; d.較差4分以下。
2.測試方法與程序。
A.簡單問話,了解家庭及本人情況;
B.讓考生按設計路線走一圈;
C.站在指定位置目測;
D.做指定的動作;
E.特長表演。
二、普通話測試(20分)
1.測試內(nèi)容及評分標準。
A.音調(diào)(包括語音、語調(diào)是否準確、有無方言)(5分)
a.優(yōu)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較差2分
B.音質(zhì)(包括口齒、音質(zhì)是否清楚、純正、宏亮、有無嘶啞、鼻音)(5分)
a.優(yōu)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較差2分
C.流暢(包括思維、回答是否敏捷得體,有無遲鈍、口吃)(5分)
a.優(yōu)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較差2分
D.表情(包括說話是否文雅,朗誦有無感情與感染力)(5分)
a.優(yōu)秀5分 b.良好4分
c.一般3分 d.較差2分
2.測試方法。
A.會話與提問:主考教師以專業(yè)、社會、家庭知識為內(nèi)容,向考生提出問題,讓考生回答,通過回答問題,測試考生的普通話表達能力、思維敏捷程度、對問題的認識程度及應變能力。
B.朗誦:考生自由選擇詩歌或散文朗誦,測試考生的口齒是否清楚,聲音是否宏亮及感情表達的渲染能力。
C.朗讀:考生抽取卡片朗讀,測試考生的普通話發(fā)音是否正確、語調(diào)是否準確、吐字是否清楚及感情把握程度。
通過以上各項測試,觀察考生是否存在口吃、咬舌、嘶啞、鼻音濃重、方言濃重、牙齒排列不整齊等情況,觀察考生反應快慢、智商高低等。
三、體檢(10分)
1.檢查內(nèi)容。
身高、視力、聽力、嗅覺。
2.要求。
凡檢查項目都要認真、細致、記錄清楚并簽字。
四、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符合錄取條件:
1.視力:裸眼視力4.5以下者;
2.聽力:重聽、兩耳聽力不正常(5米以內(nèi)聽不到一般聲音);
3.色盲,色弱,斜眼,對眼;
4.唇裂,狼咽或甲亢;
5.口吃,咬舌,嘶啞,鼻音濃重者;
6.牙齒排列明顯不整齊者,面部斑痕明顯;
7.跛腳,手殘疾或枝指,禿頂,斑禿;
8.脊柱彎曲,胸廓畸形,肢體任何部位有殘疾;
9.“O”形或“X”形腿;
10.狐臭,嗅覺失常者;
11.肝功能檢查不正常者;
12.皮膚病,肥胖癥,癲癇??;
13.五官明顯不端正,整體形象異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