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面試候考室管理規(guī)定
1. 考生及候考室工作人員集中在候考室實行封閉管理,其他人員(包括核分監(jiān)督員)不得進入。
2. 考生候考期間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候考室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準擅自離開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內喧嘩吵鬧。
3. 考生抽簽號由候考室工作人員統(tǒng)一管理,在考生面試前必須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4. 引導傳喚員在與候考室工作人員辦理有關交接時不得打聽未面試考生的任何信息。
5. 面試結束后,考生不準返回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議論,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應試者泄露試題。
6. 對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考生、引導傳喚員、候考室工作人員、核分監(jiān)督員,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面試人員紀律要求
1. 面試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面試,對不按時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2. 面試人員不得穿制服(錄用公安人民警察崗位的考生也不例外)或穿戴有特別標志的服裝。
3. 不得在候考室、考后休息室大聲喧嘩,工作人員宣布可離場時,方能離開,不得在附近逗留。
4. 面試人員要遵守紀律,自覺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工作人員者,一律取消考錄資格。
5. 根據考生不做自我介紹的規(guī)定,面試過程中考生不得說出自己以及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對違反紀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錄資格。
6. 面試時面試人員不能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和與面試有關的資料進入候考室及考場,面試結束時,不準帶走草稿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