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人考函〔2016〕18號
各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及駐臨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山東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6〕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為主、客觀混合題型,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型,在答題紙上作答。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紙、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紙(卡)指定的區(qū)域內作答。
應試人員應考時須帶黑色墨水筆(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不用計算器)?!斗康禺a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應試人員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應試人員交換使用。各科考試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tǒng)一發(fā)放,考后收回。
三、考試成績管理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應試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fā)〈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下同)中等專業(yè)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guī)劃和管理等學科和專業(yè)。
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qū)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116號)有關精神,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yè)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tǒng)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hrs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報名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27日9∶00至8月8日16∶00,資格初審、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為2016年7月28日9∶00至8月11日16∶00。具體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hrss.gov.cn),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qū)。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yè)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2、在網上報名期間下載打印《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報名使用。
3、向所在單位提交《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1份,根據報名條件提交二代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報名資格后,統(tǒng)一在通過人員的《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上加蓋單位公章,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和《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附件2)。
4、單位審核報名資格通過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到資格初審負責單位辦理資格初審手續(xù)。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資格初審??h區(qū)單位人員的資格初審由縣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市直及駐臨單位人員的資格初審由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后,初審負責單位統(tǒng)一在通過人員的《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和《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附件2)上加蓋單位公章。
5、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統(tǒng)一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格考試審核窗口(地址:臨沂市北城新區(qū)北京路與沂蒙路交匯處向東100米路北、臨沂市就業(yè)保障服務大廳1樓(東門進入),聯系電話:0539—8609927,聯系科室:市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
資格初審和現場確認時應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蓋章后的《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表》;
(3)畢業(yè)(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根據報名條件6報考的人員提供);
(5)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
(6)蓋章后的《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附件2)。
6、報考人員現場確認通過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二)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2016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4∶30。
(三)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在濰坊市設置考區(qū)。
六、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重新發(fā)布有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文件規(guī)定,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9元。
七、考試大綱
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應試人員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各單位、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報名條件,認真審核報名資格和有關證件,嚴格履行簽字蓋章手續(xù),嚴禁條件不符、偽造證件、掛靠單位、禁考、冒名頂替人員報考。對查出的偽造證件一律收繳。對偽造證件報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掛靠單位報名、為報考人員提供單位掛靠報名及考試期間有作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12號)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臨沂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