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形式:采取筆試閉卷方式。
2.考試內容:主要考查報考學段學科專業(yè)基礎知識、新課程基本理念,以及教材分析、教學設計、教學評析等能力。
3.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4.成績總分及考察人選確定:考試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考試時間150分鐘。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在射陽教育網查詢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崗位核定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擬考察人選。尾數同分者按以下順序確定:①市學科帶頭人、市教學能手、縣學科帶頭人、縣教學能手依次優(yōu)先;②學歷高者優(yōu)先;③教齡長者優(yōu)先;④加試(加試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擬考察人選在射陽教育網、射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