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f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文件的通知》(玉組通〔2013〕47號)和公開選調公務員的相關規(guī)定,現將2016年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選調)崗位、職務、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3.具有遴選(選調)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4.法院在職在編公務員;
5.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6.身體健康。
7.符合任職回避規(guī)定(回避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玉溪市內從事律師職業(yè)的;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在玉溪中院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選調)崗位、職務、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1:《2016年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專業(yè)目錄參照附件2:《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
請考生報名前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表,確保自身符合所報崗位條件和公告要求。
二、遴選(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2016年8月17日下午17:00。報名結束后至2016年8月18日上午11:00,已報名但因資料不全或有誤而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關資料(僅限已報考崗位)。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遴選(選調)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注意查看交費狀態(tài),確認交費成功)→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3.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6年8月19日上午11: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且交費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請各位考生務必及時查看交費狀態(tài),如出現交費扣款成功但系統(tǒng)顯示交費失敗的,考生須在交費截止時間之前與市人才市場聯(lián)系處理(電話: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事項:①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將不可再報其它崗位;②遴選(選調)崗位與報名人數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的取消該崗位或遞減該崗位遴選(選調)人數,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可再報本次遴選(選調)的其它崗位;③年度考核情況、公務員(參公)登記情況填“備注欄”,要求表述為:“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有公務員(參公)登記表,登記在某某單位?!?/P>
(二)資格審查
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遴選(選調)資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遴選(選調)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遴選(選調)資格。
(三)筆試
1.筆試科目:法律實務。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復習資料。
2.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25日至開考前。
3.筆試時間:2016年8月27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資格復審
1.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以遴選(選調)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遴選(選調)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該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材料參加,包括:報考人員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報考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任職文件、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請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且須加蓋提供原件復印單位印章及經辦人簽名確認)、從事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3.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后續(xù)考試,若資格復審合格但在后續(xù)考試前放棄的考生,不再遞補。
(五)面試
根據各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遴選(選調)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模擬法庭控辯面試的方法,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六)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
考生的考試成績?yōu)楣P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擬遴選(選調)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面試成績并列的,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排名。面試成績需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擬遴選(選調)人員。
(七)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在一個工作日內由本人申請可到上一級醫(y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擬遴選(選調)人員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由擬遴選(選調)人員自理。
(八)考察
對擬遴選(選調)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遴選(選調)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遴選(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擬遴選(選調)人員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九)公示
擬遴選(選調)人員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十)調動
擬遴選(選調)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遴選(選調)的,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遴選(選調)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手續(xù);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辦理手續(xù),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手續(xù)。
三、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二)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了解遴選(選調)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通知,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三)對違反公開遴選(選調)紀律或不具備遴選(選調)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遴選(選調)資格。
(四)筆試后在后續(xù)遴選(選調)環(huán)節(jié)中放棄的報考人員應當由本人向遴選(選調)單位出具書面說明。
(五)凡與遴選(選調)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遴選(選調)為該單位組織、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遴選(選調)單位負責人和遴選(選調)工作人員在遴選(選調)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遴選(選調)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在遴選(選調)過程中如發(fā)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遴選(選調)工作主管部門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遴選(選調)資格。
(七)遴選(選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77-2616271
四、報名咨詢電話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0877-2616058
附件一:2016年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遴選(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doc
附件二:云南省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doc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8月9日
崗位代碼 | 遴選(選調)單位 | 遴選(選調)崗位及職務 | 遴選(選調)人數 | 性別 | 學歷學位 | 專業(yè) | 遴選(選調)范圍 | 資格證書要求 | 其它要求 | ||
一級目錄 | 二級目錄 | 專業(yè) | |||||||||
201611001 |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 |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崗位1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政法學 | 法學 | 不限 | 戶籍在玉溪市范圍內工作單位在玉溪市縣區(qū)法院 | 司法考試A證 | 公務員登記表,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審判實踐經驗,有一定的證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年齡35周歲及以下。 |
201611002 |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崗位2 | 1 | 男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政法學 | 法學 | 不限 | 戶籍云南省范圍內,工作單位在云南省各級法院 | 司法考試A證 | 公務員登記表,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審判實踐經驗,有一定的證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年齡35周歲及以下。 | |
201611003 | 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崗位3 | 1 | 女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政法學 | 法學 | 不限 | 戶籍云南省范圍內,工作單位在云南省各級法院 | 司法考試A證 | 公務員登記表,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2年以上審判實踐經驗,有一定的證言和文字表達能力,年齡35周歲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