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核算
1.中小學教師成績=筆試成績+音體美特長技能測試成績╳10%+加分項得分
2.幼兒園保育員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得分
3.中小學音樂、體育、信息技術學科成績=技能測試成績+加分項得分
加分項條件如下:
1.區(qū)級骨干教師加1分,市級骨干教師加1.5分,省級骨干教師加2分。不同級別的骨干教師重復時只選最高項加分,不累積加分。
2.近三年(2013—2015年)以來獲得區(qū)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模范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或道德)模范等榮譽稱號的:區(qū)級加0.5分、市級加0.8分、省級加1分。以上榮譽稱號只選最高項加分,不累積加分。
3.近三年年度考核獲得一次優(yōu)秀加0.5分,可累計加分。
4.近三年德能測評獲得一次優(yōu)秀加0.2分,可累計加分。
5.農村工作連續(xù)教齡在5年以上者,每多一年加0.2分。
6.赴甘南州支教期滿一年且經受援縣區(qū)考核合格的農村教師加8分,赴甘南州支教經歷5年內有效,只使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