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2016年度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通知
來源:廣州考試信息網(wǎng) 閱讀:943 次 日期:2016-08-26 15: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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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報名點考生,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16年度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8月19日公布。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6年度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表的通知》(粵人考函〔2016〕70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

一、2016年度一級注冊計量師考試暫定合格標準分數(shù)線: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72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考后復核時間和地點

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請于即日起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提交資料。

三、報考條件

1.參加全科(三科)報考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1)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茖W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2)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3)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4)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5)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6)取得其他類專業(yè)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guī)定,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2.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一科)

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已評聘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計量法律法規(guī)及綜合知識科目,只參加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計量專業(yè)實務、計量專業(y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考生從本網(wǎng)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附件2)。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類或研究類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并加蓋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資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辦資格證書;逾期提交資料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都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6年8月24日

附件:

1.考試管理機構聯(lián)系方式

2.2016年一級注冊計量師專業(yè)考后復核人員名單(省直)

3.考生報考承諾書

4.工作簡歷表

5.代辦委托書

附件1-5

更多信息請查看其他職業(yè)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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