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報考政策、技術方面的問題可查詢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
2.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報名和繳費,僅報名未經繳費確認的考生報名無效。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5.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6.報考公安、監(jiān)獄、強戒人民警察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的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按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或特殊專業(yè)職位專業(yè)考試。
7.繳費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不組織考試(不含選調生),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含通過體能測試的人民警察職位和通過特殊專業(yè)職位專業(yè)考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報名期間適時公布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繳費確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于9月11日15時前通過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公布,考生要及時查看本職位報考情況。已報考因繳費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職位的考生請于9月12日8時30分至14時30分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成功后于9月13日14時30分前憑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通過網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后(原費用在報名工作全部結束后系統(tǒng)自動退回)即為改報確認工作結束。未按時改報或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其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