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上提交信息、查詢及繳費
①提交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24:00期間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時使用二代身份證,且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凡因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②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于2016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提交報考申請1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如在9月5日24: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修改報考信息或改報其它職位。9月5日24:00—9月6日17:00前,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或報考其它職位。
③網(wǎng)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wǎng)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9月7日17:00前進行網(wǎng)上繳費。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通過資格審查符合享受減免考務費用條件的考生,請于9月7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確認,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確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明(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