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課程名稱 | 學分 | 備注 | ||
必考 | 選考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英語(二) 聲樂 鍵盤 中外音樂史 伴奏 簡明配器法 音樂分析與創(chuàng)作 中外音樂欣賞 音樂教育學 |
2 4 14 8 8 8 4 4 8 8 4 |
|||
1 2 3 4 5 |
現代教育技術 教學組織與設計 心理健康教育學 教師能力學 中國傳統音樂概論 |
5 4 5 5 4 |
選考頂替英語(二) | ||
最小學分合計 |
72 | ||||
畢業(yè)考核 | 教育實習及畢業(yè)論文 | 不計學分 |
說明:
1、本專業(yè)考試課程不得少于11門,總學分不得少于72分。
2、音樂教育專業(yè)的??飘厴I(yè)生可直接報考本專業(yè)。
3、非師范教育類音樂專業(yè)的??飘厴I(yè)生報考本專業(yè)時應加考:教育學(4學分)、心理學(4學分)。
4、師范教育類非音樂教育專業(yè)的??飘厴I(yè)生報考本專業(yè)時應加考:基本樂理(6學分)、視唱練耳(8學分)、聲樂(8學分)、鍵盤與和聲(二)(5學分)。
5、其他專業(yè)的??飘厴I(yè)生報考本專業(yè)時應加考:教育學(4學分)、心理學(4學分)、基本樂理(6學分)、視唱練耳(8學分)、聲樂(8學分)、鍵盤與和聲(二)(5學分)。
6、伴奏課程內容包括:伴奏樂章寫作、伴奏能力訓練、伴奏符的伴奏。
7、因種種原因不考英語(二)者,可在選考課中選考三門課程,成績合格,學分累計達14分以上,頂替英語(二)。
8、教師及相關行業(yè)在職人員可不參加實習,非教育工作者教育實習不少于6周。
9、根據教育部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原來按老計劃參加過音樂教育專業(yè)獨立本科段專業(yè)考試的考生,凡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2門課程的,不再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其中一門課程的考生,須參加“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課程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