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彭州市天彭鎮(zhèn)回龍西路18號市政府第二辦公區(qū)7樓會議室)進行。請進入遞補資格復審的考生務必于資格復審當日15:00前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審查合格者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1、網(wǎng)絡報名成功時打印的《報考信息表》一式兩份,本人有效身份證、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學歷證書、《公務員登記表》、非領導職務認定材料及進入公務員隊伍相關依據(jù)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須加蓋材料提供單位鮮章),查驗原件,收復印件。
持國外和港澳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證明原件。
2、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包括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參加工作時間、歷年的年度考核情況、現(xiàn)任職務<任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的考生應提供任職證明文件>、是否同意報考等內容)按管理權限經(jīng)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鮮章。
3、公務員歷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公務員管理部門鮮章。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等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