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責任承擔:
a、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企業(yè)之間借款無效,返還借款依據(jù)不當?shù)美颠€)。
b、如果對方給付的是金錢,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按銀行利率支付利息。
c、意思表示由第三人義務轉(zhuǎn)達,而第三人由于過失轉(zhuǎn)達錯誤或者沒有轉(zhuǎn)達,使他人造成損失的,一般可由意思表示人負賠償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d、雙方惡意串通(要有主觀上的意思聯(lián)絡),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chǎn)(包括雙方當事人已取得和約定取得的財產(chǎn)),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返還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