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事招公告核﹝2016﹞50號
為加強政府對投資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公共服務,切實減輕企業(yè)負擔、提高審批時效、縮短項目建設周期,按照南京市委、市政府辦公廳轉(zhuǎn)發(fā)的《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寧委辦發(fā)﹝2011﹞83號),南京市(含部分區(qū)、園區(qū))投資建設代辦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須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南京市(含部分區(qū)、園區(qū))投資建設代辦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10月31日;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①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
③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④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程序
招聘單位、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njhrss.gov.cn )、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網(wǎng)站發(fā)布。本次招聘采用網(wǎng)上報名的方式。程序及要求如下:
1.報名
報名網(wǎng)址: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6∶00。
2.資格初審
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8:00
招聘單位對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3.信息查詢
考生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時間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在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進行網(wǎng)上確認繳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6:00
5.核減(取消)計劃
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shù)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已成功繳費的考生,可于2016年10月30日10∶00-16∶00,登錄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考生的報名費將通過網(wǎng)上銀行退還。
6.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wǎng)上繳費成功者于2016年11月2日至11月5日登陸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的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直接與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25-83151200。
7.有關要求
(1)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yè)應與畢業(yè)證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選擇招聘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計算方法詳見《崗位信息表》。
(一)筆試由市政務辦委托專業(yè)命題機構統(tǒng)一組織。筆試科目及內(nèi)容以擬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相關的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二)筆試時間:2016年11月6日上午9∶00—11∶00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未按規(guī)定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筆試成績原則上在筆試后15個工作日內(nèi)在南京人事考試網(wǎng)(www.njrsks.net)上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準考證號查詢。
(四)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崗位實際招聘數(shù)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招聘單位在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按《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職稱證明、工作經(jīng)歷證明(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等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若復審時考生提供的信息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單位將取消考生面試資格,并在招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網(wǎng)站(www.njzwfw.gov.cn)公布。
(五)面試。
面試由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原則上當場通知考生。面試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擬任崗位綜合能力和水平等情況。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空缺時,可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者,由用人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政策咨詢
(一)考務咨詢電話
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025—83151200
(二)招聘咨詢電話
市政務辦:025—68505963 陸寶鈞
建鄴區(qū)政務辦:025—87777345 謝晉
雨花臺區(qū)政務辦:025—68213970 邢凱
化學工業(yè)園區(qū)政務服務中心:025—58390731 王立彪
江寧區(qū)政務辦:025—69977004 秦芳
七、招聘監(jiān)督
南京市政務辦監(jiān)察室電話:025-68505852 戴棟
附件:南京市(含部分區(qū)、園區(qū))投資建設代辦服務中心2016年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