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昆明市明信公證處是經省級司法行政機關審核批準的獨立行使公證職能的證明機構。其職能是辦理各類公證事務和相關的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引導公民、法人正確設立、變更或終止法律行為,維護經濟秩序和社會主義法制,預防糾紛,減少訴訟,制止不法行為,保護國家利益和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fā)展。
二、招聘崗位名稱、人數、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
2、招聘崗位及條件(可加為附件)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 專業(yè) | 其他招聘條件 |
昆明市明信公證處 | 公證員 | 2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法學 | (1)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學專業(yè)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35周歲以下; (3)從事公證工作5年以上且具備四級公證員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具備較強的公證執(zhí)業(yè)經驗和法律文書寫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
三、招聘范圍、對象
昆明市明信公證處面向全國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1、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①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②報名時間:2012年5月2日至5月8日(節(jié)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③報名地點:昆明市護國路57號華爾貝大廈29樓
④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1)《昆明市明信公證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復印件一份;
(3)本人《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和四級公證員《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張(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5)誠信承諾書一份;
(6)工作簡歷的證明材料;
上述提供的復印件,需同時攜帶原件進行核對。
⑤聯系人:許頻 聯系電話:3105381-7444
2、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可通過個人自薦方式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供、出具相關證件和資料。
3、資格審查由昆明市明信公證處招聘領導小組負責。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不低于l: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詳細情況請報考人員留意電話通知。
聯系人:許頻 聯系方式:3105381-7444
(2)考試方式和內容:
筆試內容: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法律知識。
(3)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選與崗位招聘人數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自愿放棄名額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果出現等額面試的情況,可正常進行面試,但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計入總成績
(1)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
(2)聯系人:許頻、聯系方式:3105381-7444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考試的注意事項:參加考試的考生需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原件。
六、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合格分數線、考核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60%。
(三)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荚嚳偝煽儗⒃诶ッ魇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七、考核、體檢
1、經公示無異議的,依據考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人數l: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
2、考核及體檢由昆明市明信公證處組織實施??己藘热葜饕☉溉藛T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并結合行業(yè)和崗位特點確定。
3、在考核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昆明市明信公證處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在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1、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受理群眾的舉報,并按管理權限及時處理。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 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招聘簡章由昆明市明信公證處負責解釋。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昆明市司法局政治部電話:0871-3151907
昆明市司法局紀委電話:0871-3177235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1-3192326
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證處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