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2016年5號)
來源:易賢網 閱讀:1389 次 日期:2016-11-26 16: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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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jù)中共長春市委辦公廳、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的通知》(長辦發(fā)〔2015〕9號)以及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經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規(guī)劃局研究決定,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展覽館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單位為長春市城鄉(xiāng)規(guī)劃展覽館,共有3個專業(yè)技術崗位,擬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5號公告)》。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德端正。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初級崗位,35周歲以下(1980年11月25日至1998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以11月25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5號公告)》。招聘專業(yè)以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研究生、本科專業(yè)目錄為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6年畢業(yè)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6年畢業(yè)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xiàn)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官方網站上統(tǒng)一發(fā)布;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hrss.jl.gov.cn)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ccrs.gov.cn)

長春規(guī)劃網(http://www.ccghj.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日每天9時至16時

報名地點:長春市規(guī)劃局b717室(長春市南環(huán)城路3066號長春世界雕塑公園南門對過)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坐66路、246路南環(huán)城路站下車,南環(huán)城路向東步行690米;306路到長春市政府西街站下車,南環(huán)城路東行1.1公里;輕軌3號線長春站上車(長影世紀城方向)至衛(wèi)星廣場站下車,轉66路、204路、306路。

具備資格條件的考生須在要求的報名時間內至指定的地點現(xiàn)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近期6個月內彩色免冠小二寸正面證件照3張、《2016年長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與擬報考崗位專業(yè)相符的學歷證、學位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和報到證、往屆畢業(yè)生有單位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及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三)準考證領取

2016年12月8日9時至16時到長春市規(guī)劃局b717室領取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工作由長春市規(guī)劃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9時至11時。

3.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成績查詢:2016年12月12日,可登錄長春規(guī)劃網站(http://www.ccghj.gov.cn)或電話查詢:0431-88779210

根據(jù)《吉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征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fā)[2016]25號)文件規(guī)定,凡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yè)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筆試初始成績加5分。符合優(yōu)惠政策的考生,請于12月5日9時至16時,將本人退伍證件,以及學歷學位證件等送至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核培訓處(地址:長春市朝陽區(qū)西民主大街809號a座408號),逾期未送達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本優(yōu)惠政策。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享受優(yōu)惠政策考生資格進行審驗,經審驗合格的,于12月6日至12月8日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歡迎廣大考生監(jiān)督。

(五)面試

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市規(guī)劃局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jiān)督。

1.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采取的面試方式均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確定并通知。

2.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應在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5(含)比例確定,1:5比例內成績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長春市規(guī)劃局官方網站上進行公布(http://www.ccghj.gov.cn)。低于合格線的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

4.擬聘人選的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生成績以面試成績?yōu)闇?。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如考生面試成績相同,優(yōu)先錄用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役的自主就業(yè)大學生士兵考生,并以服役期間立功受獎等次、次數(shù)排序。

(六)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長春市規(guī)劃局負責。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者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內或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yè)、學歷學位等要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完全一致。由于本次考試時間緊、人數(shù)多,采取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過程始終,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并追究責任。

2.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表,不可錯填信息,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

3.本次招聘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低保證、農村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經現(xiàn)場報名審核同意后,免收報名和考試費用。

5.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辦任何培訓班。

6.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7.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及電子郵箱的準確,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8、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官方網站為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www.ccrs.gov.cn)、長春規(guī)劃網(http://www.ccghj.gov.cn),有關公開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779210

仲裁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考核培訓處)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規(guī)劃局

                                2016年11月25日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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