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和考核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應大于3:1,達不到比例時相應減少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考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筆試、面試(含試講)等環(huán)節(jié),考核應聘者的業(yè)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技術課教師和實驗教師筆試內容主要包括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專項技能(實際操作技能)考試,分值分別占筆試成績的40%和60%,其它崗位筆試主要包括職業(yè)能力測驗。筆試結果在學校人事處網頁(http://rsc.tjus.edu.cn/)發(fā)布。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及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及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考察階段。
面試結束后,以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名單。面試后結果在學校人事處網頁(http://rsc.tjus.edu.cn/)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