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征兵工作條例》《海南省兵役登記辦法》《萬寧市征兵工作若干規(guī)定》,現將萬寧市兵役登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戶口在本市,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或本人自愿且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17周歲的高中(含職高、中專、技校,下同)男性畢業(yè)生(以下統稱適齡公民),均應登陸全國征兵網(網址:http://www.gfbzb.gov.cn)進行兵役登記,并下載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記/應征報名表》,持此表到戶口所在地的鎮(zhèn)(農場、興隆區(qū))武裝部或學校兵役登記站現場確認,同時提交登記表。
二、不能登錄全國征兵網進行兵役登記的適齡青年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明以及兩張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到鎮(zhèn)(農場、興隆區(qū))武裝部辦理兵役登記手續(xù);往年已參加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辦理年度審核手續(xù)。
三、各鎮(zhèn)(農場、興隆區(qū))、村(社區(qū))、高中以上學校應設立兵役登記站,集中受理兵役登記的時間為:2017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具體登記時間以各鎮(zhèn)(農場、興隆區(qū))、村(社區(qū))、學校兵役登記通知為準。
四、各鎮(zhèn)、企業(yè)、學校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兵役法規(guī)宣傳,接受市民咨詢。
五、各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要依法組織或督促適齡公民及時進行網上兵役登記,并按時到指定的兵役登記站進行現場確認,提交登記表。在職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視為出勤。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阻礙適齡公民參加兵役登記,經教育不改正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凡在本通告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參加兵役登記或辦理兵役登記證年度審核手續(xù)的適齡公民,須向戶籍所在地的鎮(zhèn)(農場、興隆區(qū))武裝部申請補登并說明原因,所在地武裝部對其進行兵役法規(guī)教育后辦理相關手續(xù)。凡不參加當年兵役登記的適齡公民,一律視為拒絕、逃避兵役登記,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
萬寧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