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院2017年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jù)《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閩工院研工[2017]1號)等文件精神,制訂我院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具體如下:
一、復試對象
1、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工程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且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
2、調劑生(在研招網(wǎng)上確認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且初試成績滿足我校進入本專業(yè)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
報考專業(yè) | 總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工程管理 | 170 | 42 | 84 |
工程管理(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 | 135 | 35 | 80 |
4、本學位點計劃招生數(shù)為25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人)。實行差額復試,按1:1.2比例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名單見附件。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
學院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復試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復試小組負責確定考生復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及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本專業(yè)公平公正、業(yè)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教授或副教授組成。
三、復試內容和復試方式
(一)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專業(yè)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復試科目及方式
1、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為開卷筆試。
2、綜合能力面試(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專業(yè)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為面試。
(三)體格檢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期間參加體檢。
四、復試成績的使用
(一)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黜椏己顺煽冎?,復試成績?00分為滿分,60分為合格。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20分,專業(yè)知識測試4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4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考試20分、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2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為合格或不合格。
(二)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成績權重為60%,復試成績權重為40%。
五、復試報到時間與地點
(一)報到及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3月19日(周日)上午7:45—8:45,報到及資格審查;
上午8:45—9:00,復試說明、抽簽確定當天下午或晚上面試順序。
(二)報到及資格審查地點:
管理學院厚德樓101(福建省福州市大學新區(qū)學園路3號福建工程學院北區(qū))
(三)報到及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福建工程學院擬錄取碩士研究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政審表》(在職人員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門或組織部門出具);
2、準考證;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復印件請注明“系原件復印件+本人簽名”);
4、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復印件請注明“系原件復印件+本人簽名”);
5、大學期間成績單,須加蓋所在大學或檔案所在單位紅色或藍色公章;
6、往屆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以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http://www.chsi.com.cn)通過在線驗證打印此備案表,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福建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考生資格審查表》;
8、《福建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情況登記表》;
9、《福建工程學院管理學院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匯總表》;
10、 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
11、大學生退伍士兵另需《入伍批準書》、《退出現(xiàn)役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請注明“系原件復印件+本人簽名”)。
以上材料考生均需親筆簽名確認真實性。
(注:考生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六、復試時間與地點
(一)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考試時間:3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試地點:管理學院厚德樓101
(二)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測試、專業(yè)知識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
測試時間:3月19日14:00—17:30,18:30—20:00
測試地點:管理學院會議室
測試內容:
1、外語聽力口語及專業(yè)外語
考生用英文自我介紹,并與考官交流;
2、專業(yè)知識、綜合素質及能力
根據(jù)試題要求回答問題,并與考官交流;
(注: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攜帶身份證和本科學歷證書,以備查驗。面試順序由考生抽簽決定。每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七、體檢
考生請于3月20日上午8:00到福州大學怡山校區(qū)醫(yī)院參加體檢(注:考生需持身份證、一寸照片及體檢費);具體事項請參見《福建工程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通知》。
八、錄取程序
(一)復試完畢,按照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排名,并依據(jù)招生數(sh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jù)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的高低,確定候補擬錄取考生,在備注中注明“候補1”、“候補2”等字樣,以便在擬錄取名單里的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爭取到追加計劃的情況下能按序補錄。(注意:請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補錄取資格。候補錄取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現(xiàn)候補不上的局面。因為考生選擇等候候補錄取名額而導致喪失調劑機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同時,在候補錄取過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補考生已調劑至其它學校,我校將跳過該生順次候補錄取緊隨其后的候補考生。)
(二)復試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確定擬錄取人選后,學院將擬錄取名單報送校研究生處。最終錄取名單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
九、復試錄取工作監(jiān)督與復議
(一)復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二)實行復試巡視制度。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本碩士學位點的復試監(jiān)督工作。
(三)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
(四)實行復議制度。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考生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釋??忌魧驮囦浫∵^程有異議,可申請復議。
十、考生復試申訴聯(lián)系方式
福建工程學院研究生處辦公室:0591—22863085
福建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研究生辦公室:0591—22863199、
13950472436邱老師
福建工程學院管理學院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