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入學考試教育綜合科目考試內容包括語文課程與教學論所涵蓋的語文課程論、語文學習論、語文教學論、語文教師論、語文教研論等內容,要求考生系統(tǒng)掌握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并能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教育實際問題。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各部分內容所占分值為:
語文課程論 約30分
語文學習論 約30分
語文教學論 約30分
語文教師論 約15分
語文教研論 約30分
語文評價論 約15分
(四)試卷題型結構
名詞解釋與簡答題:4小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論述題: 2小題,每小題30分,共60分
實踐運用題:1小題,每小題 50分,共50分
三、考查范圍
語文課程與教學論
(一)考查目標
1、系統(tǒng)掌握教育學原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和現(xiàn)代教育觀念。
2、能運用教育的基本理論和理念分析和解決教育的現(xiàn)實問題。
(二)考查內容
【語文課程論】
1.掌握語文、語文課程、語文教學論、語文素養(yǎng)等基本概念;
2.理解語文課程性質、語文課程目標;了解語文單獨設科以來關于課程性質的爭論;
3.語文課程標準有關內容認識;分析新課標中所體現(xiàn)的關于語文課程性質和目標的新的教育思想;
4.了解古代、近代、當代語文課程與教學的特點、古代語文教育經驗、近現(xiàn)代語文教育思想。
【語文學習論】
1.熟記語文學習、語文學習方式、非智力因素、語文學習動機等有關基本概念;
2.了解自主、合作、探究式學習的基本方式并分析其價值意義;
3.能正確看待語文學習與學生發(fā)展的關系,正確認識學生的主體地位;
4.運用新課程倡導的語文學習方式解決中小學語文教學實際問題。
【語文教學論】
1.把握語文課程設計、語文課程目標、語文課程資源、語文教材、語文教學設計、語文教學目標、語文教學內容、語文教學過程、對媒體教學、板書、教案、素質教育等基本概念;
2.了解語文教材改革情況以及常見教材的特點;
3.嫻熟地掌握語文教學設計(詩意語文教學)的實踐技能;
4.有效把握詩意語文教學視域下的識字寫字教學、口語交際教學、閱讀教學、作文教學以及綜合實踐教學的基本理論與操作要領。
【語文教研論】
1.掌握語文教研、課堂觀察、合作教研等基本理念;
2.理解語文教學技能的涵義及其特征;
3.理解培養(yǎng)語文教學技能的意義;
4.熟知培養(yǎng)語文教學技能的方法與要求;能夠設計符合語文教學本質的教學目標,根據學情需要,制定語文教學策略、編寫語文教案;
5.具備語文教學導入、教學對話、教學組織和課堂收束等基本技能;
6.了解語文教研的性質、內容與動態(tài),把握小學語文教研的一般步驟與方法,運用語文教研的基本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并能夠撰寫語文教科研論文。
【語文教師論】
1.掌握語文教師專業(yè)成長、職業(yè)道德等基本概念;
2.明確新課程背景下,語文教師的角色定位與素養(yǎng)構成;
3.根據語文教師素養(yǎng)結構分析語文教師專業(yè)發(fā)展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語文評價論】
1.認識小學語文課程評價的功能;
2.掌握小學語文課程評價的原則;
3.了解小學語文課程評價指標體系的構成;
4.掌握小學語文課程評價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