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同意,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
一、計劃和職位
文秘工作人員8名。
二、遴選對象
縣內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使用財政全額撥款的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報名人員應符合相應的身份。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資格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yǎng),愛崗敬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文秘工作,能吃苦耐勞,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級以上干部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
5.身體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未滿或未解除處分的;
3.試用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由報名者本人于2017年4月5日至4月8日到縣委辦公室綜合股現(xiàn)場報名,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蓋單位印章):
①《中共平昌縣委辦公室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可在縣政務網、組工網、人社網、黨政網下載(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蓋章,雙面打印,一式兩份);
②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
③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張;
④近2年來本人各類獲獎證書;
⑤個人撰寫的講話文稿、調研報告、理論文章;
⑥近2年內年度考核表;
⑦事業(yè)單位人員提供崗位聘用文件,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人員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
2.審核。報名結束后,由縣委辦公室委托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遴選人員(資格審查和報名人員提供的有關資料甄別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提供不真實信息,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3.測試。采取筆試、面試等方法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理論功底及從事文秘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等履行職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4.考察。根據(jù)測試情況按1:2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考核。
5.試崗。根據(jù)考察考核情況,按1:1等額確定試崗人員,試崗時間為3個月。
6.調入。試崗期滿,表現(xiàn)優(yōu)秀、考核合格并符合調動條件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或不合適的,回原單位工作。
本方案由縣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827—6222005、622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