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康定市2017年度上半年考調副科級領導職位的公告
來源:丹巴縣人民政府 閱讀:1046 次 日期:2017-04-14 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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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

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康定市2017年度上半年公開考調副科級領導職位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機關干部隊伍建設,根據《康定市公務員、事業(yè)人員調動管理辦法(試行)》(康委辦發(fā)〔2017〕5號)規(guī)定,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擬面向市外州內公開考調3名副科級領導職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考調范圍

面向市外州內黨政機關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在編在崗在職人員。

三、考調的職位及數量

康定市安監(jiān)局專職安全員1名,康定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長1名,康定市紀委、監(jiān)察局黨風廉政室主任1名。

四、考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思想素質好。

2.工作勤奮、愛崗敬業(yè)、作風務實、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3.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大學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副科領導職務,并有與報考職位相適的業(yè)務或專業(yè)知識和工作經歷。

5.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6.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優(yōu)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政治上有不良傾向或反分維穩(wěn)工作中有不良表現或反映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近5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試用期內的;

(4)其他規(guī)定不能報考的。

五、考調程序及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7年 4月15日至2017年 4月20日

報名地點: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321辦公室

報名提供資料:考生報名時需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現工作單位的在職工作證明原件、編制部門出具的在編證明原件、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公檢法司部門人員報考的,還需出具同級黨委政法委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簽署是否屬實意見,并蓋鮮章)、《干部任免審批表》及近期寸照2張。

資格初審工作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二)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筆試、面試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中共康定市紀委全程監(jiān)督。

1. 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考生持準考證、第二代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原則上報考人數與招考職數名額之比不低于5:1,不足5:1比例的,取消相應招考職位。

(2)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3)筆試時間:待定。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后,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3: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及地點:待定。

3.考試總成績公布: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公布。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中共康定市紀委、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格進行,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

(二)體檢

根據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中共康定市紀委、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察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試用人員,并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

八、試用和調動

1.試用。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有反映經調查核實不影響試用的,由中共康定市委研究決定,確定正式試用人選。試用期為3個月。公示期滿有反映且查有實據影響試用的,取消其資格,缺額不遞補。

2.調動。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由中共康定市委研究決定調動人員名單,具體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九、紀律與監(jiān)督

在公開考調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干部人事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公眾監(jiān)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監(jiān)督投訴電話:

中共康定市紀委(監(jiān)察局):0836-2822602;

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干監(jiān)科:0836-2871900;

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0836-2816608。

十、本公告由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中共康定市委組織部

康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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