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2017年秋季入學博士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已經開始,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通過由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組織的報考資格審查,未經審查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F將有關報考資格審查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 資格審查時間:4月20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 資格審查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納米樓行政服務辦事大廳111室7-8號窗口(周末不辦公);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qū)海洋大樓411/428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周末安排值班);浙江大學舟山校區(qū)行政樓204。
(三) 資格審查要求:
1、必須考生本人親自前來。
2、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并遞交復印件。
3、相關各類考生還需要準備以下相關材料(遞交的復印件上請標注準考證號):
(1) 應屆碩士畢業(yè)考生:
①出示注冊完整、有效的研究生證(指每學期都注冊蓋章的正式頒發(fā)研究生證。如果沒有,請事先補注冊,或由學校一級的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在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證明)原件;
②遞交研究生證復印件(只需有照片和學號等信息的那一頁即可);
③遞交考生確認能夠在2017年9月前畢業(yè),并獲得碩士學位的《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資格保證》(可下載PDF格式)。
(2) 已獲碩士學位考生:
出示碩士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原件(在境外或港澳臺獲得學位的需出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并遞交復印件。
(3) 現役軍人考生:
除按照以上相應考生的材料外,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guī)定,還需遞交軍隊政治部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生通過資格審查后,必須將資格審查表交擬錄取院系的研究生科或學科,作為錄取依據。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