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2008年考上的特崗,2011年服務(wù)期滿已經(jīng)解除合同,且各種證件資料都齊備(如特崗證、解除合同證明,考核合格書等)這些證件是否可以用來證明《審核表》中的審核意見和蓋章,因?yàn)榉?wù)期滿已解除合同,且路程甚為遙遠(yuǎn)。辦理這些手續(xù)實(shí)在是艱難,可能無法辦到,請問老師是否可以不蓋章?非常感謝
回復(fù):你好,我理解你的難處,但這個不是我說可以就可以的,你直接電話咨詢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確定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