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女騎警穿著統(tǒng)一的制服在街上巡邏,成為該市一道獨特靚麗的風景,然而,很多人卻認為這只是政府做的形象工程,對于這一現(xiàn)象,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女騎警穿制服上街巡邏確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城市的形象和知名度,但這種做法確實值得商榷。
第一,設立“女騎警”嚴重脫離國情實際,根本不符合人民警察的實戰(zhàn)需要,“形象作用”大于“警務作用”,而且“女騎警”在警務實戰(zhàn)中很難發(fā)揮出效能;并且這些“女騎警”騎馬巡邏,不如騎摩托車或自行車更實用;洋種大馬“身價”不菲,即使有人饋贈,其飼養(yǎng)成本也十分驚人,長此以往,只能是源源不斷的財政“浪費”。
第二,如今警員編制緊缺,經費也不是很充足,一方面是警察同志低保障、超負荷的“鞠躬盡瘁”,另一方面卻是固守投入和回報嚴重失調的“養(yǎng)馬待命”。
當然對于很多人的質疑,我們也應采取積極合理的應對:
首先,全面公開“女騎警”的各項開支,以及為社會治安帶來的實際作用,如果開支在可接受范圍,并且其存在實際價值大,可繼續(xù)保留,如果嚴重超出承受能力,成為負擔,那么就取消“女騎警”。
其次,隨著公眾對公共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以及社會治安形勢的日益嚴峻,城市警務工作應將更多物力財力人力投入到基礎工作當中,做強做實社區(qū)警務工作。
最后,安定和諧的社會環(huán)境靠的是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靠的是公眾安全感高的口碑,警務工作人員要把重心放在保城市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上;以及保民生,為群眾做好服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