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長興縣電子數據審計中心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及崗位
審計工作人員2名。
二、選調范圍及對象
我縣機關部門在編在崗的行政類或公益一類、且經費形式為財政撥款的事業(yè)單位人員(不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園區(qū))。
三、報名基本條件
1.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理論素養(yǎng)和政策水平;
2.工作勤奮,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3.35周歲及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
4. 財務管理、財政學、會計、會計學、審計、審計學、土木工程、工程造價等專業(yè);
5.報名須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四、選調程序與步驟
(一)考試報名
1.報名時間:8月9日到8月11日(工作時間)。
2.報名地點:長興縣審計局辦公室(縣行政中心C幢1103室)。
3.攜帶材料:報名時須提交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學歷證書、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職稱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根據報名人員所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后,向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發(fā)出面試通知書
(三)組織考試
考試為面試。
考試按實際報名人數進入面試。面試分低于60分的人員不得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
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錄取程序:按照人崗相適、擇優(yōu)選調的原則組織考察。經組織考察,研究同意后按規(guī)定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
聯系電話:0572-6052982,傳真:0572-6023914。
(五)其他事項
1. 報名者對提供的資料真實性必須作出承諾,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資格,并函告報名者現所在單位。
2. 考察結論不合格、擬選調人員放棄選調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經考察,確無合格人員的,取消此次選調。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