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考生:
根據2017年溫州市鹿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8月4日上午對儲備人才遞補入圍人員(具體名單詳見附件)進行資格復核,8月4日(周五)晚上進行筆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
1、資格復核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4日上午8:30—11:30
地點:中共溫州市鹿城區(qū)委組織部(溫州市鹿城區(qū)廣場路188號5號樓209室)
2、資格復核要求
遞補入圍人員須持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上查詢并自行打印)、個人榮譽證書(證明)、學生會干部經歷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參加資格復核。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資格復核通過人員確定為筆試對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引進單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筆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8月4日晚上19:00-2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7年8月4日10:00-19:30
資格復核通過人員登陸溫州鹿城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3、筆試對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浙人社發(fā)〔2014〕15號)執(zhí)行。
溫州市鹿城區(qū)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