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北史·魏諸宗室·河間公齊傳》高祖曰:“洛陽,我之豐、 沛,自應分道揚鑣。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
釋義:“揚鑣”,舉鞭驅(qū)馬前進。分路前進,比喻各奔前程,各干各 的事。
故事: 在南北朝的時候,北魏有一個名叫元齊的人,他很有才能, 屢建功勛?;实鄯浅>粗厮馑麨楹娱g公。元齊有一個兒子叫元 志。他聰慧過人,飽讀詩書,是一個有才華但又很驕傲的年輕人。孝 文帝很賞識他,任命他為洛陽令。 不久以后,孝文帝采取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議,從山西平城搬 遷到洛陽建都。這樣一來,洛陽令成了“京兆尹”。 在洛陽,元志仗著自己的才能,對朝廷中某些學問不高的達官 貴族,往往表示輕視。
有一次,元志出外游玩,正巧李彪的馬車從對面飛快地駛來。照 理,元志官職比李彪小,應該給李彪讓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 不讓路。李彪見他這樣目中無人,當眾責問元志:“我是御史中尉,官 職比你大多了,你為什么不給我讓路?” 元志并不買李彪的帳,說:“我是洛陽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 過是洛陽的一個住戶,哪里有地方官給住戶讓路的道理呢?” 他們兩個互不相讓,爭吵起來了。于是他們來到孝文帝那里評 理。李彪說,他是“御史中尉”,洛陽的一個地方官怎敢同他對抗,居 然不肯讓道。元志說,他是國都所在地的長官,住在洛陽的人都編 他主管的戶籍里,他怎么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樣向一個御史中尉讓道? 孝文帝聽他們的爭論,覺得各有各的道理,不能訓斥他們中的 任何一個,便笑著說: “洛陽是我的京城。我聽了,感到你們各有各的道理。我認為你 們可以分開走,各走各的,不就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