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章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鎮(zhèn)臨聘人員2名,現將具體招聘細則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待遇
1、招聘崗位
社會治理綜合指揮平臺工作人員2名;
2、崗位待遇
參照區(qū)政府有關文件執(zhí)行。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上虞區(qū)常住戶籍,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無不良記錄;
3、身體健康,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及勞動能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4、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大專及以上學歷,掌握基本電腦知識,有國家認可的計算機操作證書,能熟練應用Word、Excel等文檔操作。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章鎮(zhèn)鎮(zhèn)政府組織辦(308辦公室)。聯系電話:82094490。
3、報名提交資料:報名者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兩張,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考試。報名結束后經資格確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考試??荚嚪绞礁鶕竺藬刀嗌贈Q定??荚嚨攸c、時間和考試方式另行通知。
(三)體檢。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具體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的空缺指標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規(guī)定,體檢費用自理。
(四)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出現考察不合格情況的,可在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聘用。經體檢、考察,集體討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內無異議的,予以錄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對報名人員所持證件、資料進行嚴格審查,凡應聘人員有偽造、假冒各種證件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與聘用資格。
2、已與區(qū)內外其他用人單位簽署了就業(yè)協議或聘用(勞動)合同,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不能提供解約或解聘證明書的,不予錄用;事后發(fā)現有上述情況的,解除聘用合同。
紹興市上虞區(qū)章鎮(zhèn)鎮(zhèn)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