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共迪慶州委組織部 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認真做好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的通知》(迪組通〔2015〕45號)等有關規(guī)定,迪慶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決定組織開展2017年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人數及職位
遴選人數:1名。
職位:公開遴選職位為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具體職位見《2017年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二、報名范圍及條件
(一)報名范圍
1.我州縣(市)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我州縣(市)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州直機關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條件
1.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1月1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報名后提拔的,不列為考察人選;。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體年齡要求以職位表為準。
(7)身體健康。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此次報考不收取報名費。報名和資格審查由州民宗委和州人社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
2.報名地點: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辦公室(香格里拉市建塘尼旺路289號)。
3.報名方法: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同時遴選單位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合格者才具有參加筆試、面試等遴選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4.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2)《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1式2份(此表請從本網站下載,表格上粘貼個人照片,報名資格審核后考生、資格審核單位各執(zhí)一份);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經本人所在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確認后加蓋公章;
(4)在統(tǒng)戰(zhàn)民宗系統(tǒng)2年以上工作經歷(由縣市主管部門認定蓋章,這里的工作經歷僅指在統(tǒng)戰(zhàn)民宗系統(tǒng)在職工作經歷,不含到外系統(tǒng)掛職、學習等情形時間);
(5)歷年年度考核情況及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證明(由干管權限組織人事部門出據);
(6)《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1份。
(7)個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背面須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張及電子版照片。
(二)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職位裁減情況。
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 5。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 3,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該職位取消。因報考人數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遴選計劃而不能參加考試的由州民宗委電話通知考生,不再另行公布。
(三)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11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內到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領取。
四、筆試和面試
綜合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加權計算,按百分制計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其中,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5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占20%。
(一)筆試
筆試由州民宗委會同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不指定命題范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復習用書。未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放棄。
筆試時間為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筆試地點設在香格里拉市,具體考點詳見準考證。報名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門戶網http://xxgk.yn.gov.cn/Z_M_001/default.aspx?departmentid=9351公布。
(二)面試
面試由州民宗委組織,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州民宗委根據筆試成績,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州民宗委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按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yè)績評價。
注:若遇面試人員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1天的中午12:00。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數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
五、經歷業(yè)績評價、考察和體檢
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報考人員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獎勵情況、職位匹配程度等,滿分為100分。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職位遴選人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由州民宗委組織2人以上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特別是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在檔案審核中發(fā)現“三齡兩歷”等重要原始依據材料存在問題,任職資格條件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不作為遴選對象。
體檢由州民宗委組織體檢人員到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六、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按照職位要求和干部管理權限,根據綜合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并在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門戶網http://xxgk.yn.gov.cn/Z_M_001/default.aspx?departmentid=9351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考察、經歷業(yè)績評價、體檢和公示各環(huán)節(jié)出現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均可順延遞補。
七、相關工作紀律
(一)參加公開遴選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開遴選公務員相關規(guī)定、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及公告要求,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確保遴選工作依法依紀、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規(guī)范有序實施。
(二)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有誤影響遴選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和違紀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遴選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三)遴選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門戶網站發(fā)布的有關信息,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相關表格均從上述網站下載。
注:
1、報名期間,考生如有疑問請直接向州民宗委咨詢,聯(lián)系電話:0887-8222954 13508875666 13988714849 監(jiān)督電話:0887-8224604
2、學歷性質、基層工作經歷等未盡事宜均參照2017年公務員考試錄用相關政策規(guī)定為準。
附件:
1、2017年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2、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3、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4、迪慶州民宗委2017年州級機關公開遴選工作經歷業(yè)績評價表。
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7年11月6日
迪慶州民宗委2017年度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 ||||||||||||||||||||||
序號 | 屬地信息 | 崗位代碼 | 遴選單位 | 遴選單位主管部門 | 遴選單位性質 | 單位級別 | 遴選崗位名稱 | 遴選崗位工作簡介 | 遴選崗位職務級別 | 遴選人數 | 性別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歷性質要求 | 學位要求 | 專業(yè)要求 | 遴選范圍 | 其他遴選條件 | 有關說明 | 筆試組織方式 | 聯(lián)系人 | 聯(lián)系電話 (注:以下 電話區(qū)號為0887) |
傳真 (注:以下 電話區(qū)號為0887) |
迪慶州 | 100001 | 迪慶州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人社(公務員)局 | 行政機關 | 州級機關 | 民族宗教工作人員 | 從事民族宗教工作 | 科員及以下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 學士及以上學位 | 不限 | 迪慶州各級機關已登記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 現在統(tǒng)戰(zhàn)民宗系統(tǒng)并具有2年以上從事統(tǒng)戰(zhàn)民族宗教工作經歷人員 | 這里的工作經歷僅指在統(tǒng)戰(zhàn)民宗系統(tǒng)在職工作經歷,不含到外系統(tǒng)掛職、學習等情形時間 | 遴選機關和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 | 鄒慶荷 | 8222954 |